现我租房已两年多,租是与房东有过书面协议,房屋的维修维护房东需要保证正常维护;现由于晚上卫生间水管爆裂,房屋被水浸泡,水渗透到下一层;楼下要求赔偿,请问该责任应由谁承担?
我的房子在装修的过程中,由于装修工人的失误,停水的时候漏关水龙头,导致来水的时候我家全部被淹,楼下新装好的房子也被淹,屋顶掉皮,木地板也有损坏 我的问题如下: 1.在此事件中,我是否需要承当责任?需要承担的话需要承担多少比例? 2.在此事件中,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物业在装修之前已经收取了装修管理费。
请问一下:1、楼上房主的厕所漏水导致我家中墙面、天花板等严重损坏,(但究竟是她家厕所何原因漏水搞不清楚),楼上是直接侵权人,我都可以找他赔偿吧? 2、房屋维修,须外租半个月左右,外租期间请求的价格按天计算,有没有依据呀?
房子刚装修完一个月,因北方冬季取暖,楼上业主要求热力公司调试室内温度,可因热力公司维修失误导致我家被泡。我去找热力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可热力公司给我的答案是:负责修,不负责赔偿。赔偿就是2000元其他不管。而我家墙体,盖塑板,地板,厨柜(现在柜门玻璃被胀裂),厨房灯和阳台灯,被泡当天还漏电。所有床品都被泡
本人是商品房三楼,下面两层被物业租出去用做办公,地震后两年楼下开始漏水,物业说是我们厕所漏的叫我们修理,我们找人修了以后还是要漏,物业说找专业人士修理,当时达成协议说再漏物业负责,结果修了以后还是要漏,既而反工。一个月后,发现厕所墙角往外渗水,又请物业找专业人士修理,这次大修又晾了一周,确定没有漏水
2011年4月装修的房子(高层)暂未居住,2011年12月30日物业通知说我家楼下厨房位置房顶漏水,我方赶到检查发现我家屋内无任何漏水迹象,联系物业,物业方称找不到问题,让我和楼下协商解决,楼下提要求恢复浸湿的吊顶,本着邻里和睦的目的我答应了。但我也提出如果再出现问题,我将对新装修的厨房部分砸开检查,如检查是我
我现在居住的房屋是2008年4月交房的,2011年4月至7月装修后,11月入住,2012年1月12号,楼下住户说他的厨房楼顶漏水,我和物管人员到现场看了,发现楼下住户厨房的楼顶有渗水,渗水的地方在我的橱柜下面,目测可以否定是下水道漏水,物管和楼下住户要求我处理,理由是我没搬进来住没有漏水,我搬进来了住了就漏了。我装修做
您好,我家的卫生间漏水,我找寻楼上业主,楼上的屋内无明显水迹,楼上不承认漏水,不给负责任,我找寻物业,物业来检验,证明是楼上漏水,推测是夹层水管漏水,但物业说楼上经自己装修改变水管结构,应由楼上业主负责。请问,我该怎么处理,物业和楼上业主应付什么责任?
我于2011年购买了一套精装修的二手房,在住进去一年后,楼下的住户找我,说我卫生间漏水造成他家房顶大片潮湿滴水。但是楼下住户也说到,原房主住时这个现象已经发生了,也就是说是因为原房主装修时防水处理不到位或者地下铺的水管出现了问题导致的漏水。我对此事全然不知,如果知道我也不会买他家的二手房的。现在楼下住户
事情是这样的:2012年3月4日我家开始装修,同时我们楼下住户一同装修(后简称1003),在我们两家同时装修过程一个月过程中均为出现漏水现象,当1003住户在房子吊完顶之后,发现他们屋顶餐厅、客厅、卫生间天棚有大量水迹,餐厅严重甚至滴水,装修前期我们已将防水试验做好,无任何问题。漏水后,我们立即关掉地暖以及水暖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