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施行以前的案子但是还没过两年可以以物权法为依据起诉或者申诉吗? 物权法对施行以前的事情有效力吗?》 关于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 两人离婚了但我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向男方购买了大兴区一房产(2005年3月),但是房子在他离婚调解上被分给了女方(2005年1月)。女方在06年12月通过大兴人民法院缺席判决达到我的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在2007年7月网上有我房本注销通告,房产局协助执行通知书是离婚协议案的执行日期写得是2007年9月28日。
5个按份共有的产权人,在对待开发商的安置方案上,4人意见一致,1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按物权法中的规定(物权法97条相关解释:按份共有人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按占份额半数以上的共有人的意见办理)与开发商签订安置协议? 但开发商说拆迁是行政行为,适用于行政法规,而物权法和民法通则属于民法类法规,拆迁
我现在在县城租房子住,我老家的房子就一直空着,现在说要拆。说是没人住,是闲房,说没有什么补偿的。我觉得这有点不合理,虽然没人住,但这也是我唯一的房子。不能説拆就拆而且还没有赔偿。所以我才来问问你们,这样到底有没有赔偿或者补偿,怎么个赔偿法? 农村房屋物权法赔偿
请问,男方和女方是再婚,男方去世前立遗嘱说明房屋继续由女方使用,女方有权进行房屋买卖吗? 房屋是男方的名字,不过现在已经卖了,换成了别人的名字
离婚后,法院判决前妻一次性支付给我房屋折价款22万元,前妻现在除了月工资收入2500元外,还有一套100平米的限价房(2013年才能上市交易,且她和孩子住在里面),请问律师,我可以要求法院拍卖此套房子吗?若果不能,我的钱怎么才能要回来呢?谢谢!
我现在的住房是我公公单位的公房, 承租人是我公公,交租人是我丈夫,户口 簿上是我公公和我 一家三口的名字,他们父子不是一个单位的,请问 我公公去世后我丈夫是否可以以福利房的名义购买此房屋
问题如上。另请教: 2,委托公证必须约定最低销售价格吗? 3,委托公证的受托人,如无约定,必须把销售款给予委托人吗?
本人今年购买的市区使用权房屋,底楼有40多平的独用天井.本来建有一室一卫,过户时要求拆掉才能办理过户手续.目前手续已经全部办妥,想在原有基础上搭建阳光房.是否可行?是否会被强拆? 有其途径可以申请么?
我父亲今年赠与那一套房屋给我俩夫妻,但房屋赠与了后我妻子对我父亲态度越来越差,我姑姑到我家来玩也被她气走了,我父亲叫她认错,和道歉她不但不道歉还越来越凶,我父亲想把房子收回去可以吗
律师您好: 军队房改房,地上房屋卖给了个人,土地还是军队所有,有规定军队土地不允转让。 问:1.向这样的情况房屋可以赠予吗? 2.土地出让金怎样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