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适用哪些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我们是原告,对一审判决较为满意,被告人保财险上诉,上诉理由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适用对象是人寿保险,本案属于财产保险,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请问保险公司说的对么?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问题
针对其中第九条与第十一条的比较:雇员给雇主造成意外损失,所以雇主有权向其雇员要求赔偿;同时,雇员因在雇佣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也有权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否说双方都有追究对方赔偿的权利同时兼进行赔偿的责任?赔偿比例没有统一标准么?具体怎么算? 这是两种情况么?在一个纠纷中完全可能有这两种赔偿存在吧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就上述两高解释中: 第六条 单位犯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之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问题(1)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谁?是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环保部门经理?环保部门主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从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从3月1日起施行。在机动车所有权转让交易中,如果转让人(张三)已经把机动车交付给了买受人(李四),但双方没有去办理过户登记,而张三对外还对王五有负债没有偿还,并且张三没有其他财产可以偿还债务。那么,王五能不能主张用这辆机动车来抵偿张三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请问这里的“担保书”在法律上究竟怎么定义(是什么意思)?出具的“担保承诺书”、“再担保承诺书”能认定为该解释的“担保书”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您好: 我是新乡市红旗棉场的占地工,我们厂现在改制,不给我们买保险,我们起诉到劳动总裁,胜诉了,厂里应当给予我们买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但是现在厂里一直拖下去不给我们买保险,到法院执行庭,法院不执行,理由是本案系由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主导企业改制引发的民事纠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于何年何月何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请问此规定是哪一年颁布的
对开封市顺河区法院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反映
对开封市顺河区法院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反映 开封市中院纪检部门领导; 一、所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 赵振华(被告)欠王歧山(原告)3.4万元未还,于2015年12月28日,在金明区法院调解下达成(2015)金民初字第2033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已经双方签收而生效结案,调解书约定被告从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