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在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东振村,现在那里大片农田、湖泊、房子拆迁,我家房子是2007年起建,内带装修,房子面积有300多平米,现在要拆迁,规定超过300平米只给600元/平米的补助,请问合理不?他们还强制要求必需在拆迁合同上签名,如果不签名就直接拆,请问一下,我要怎么样办比较好,谢谢!
我自建被政府增地后补回的宅基地自住,国土局已帮建好八层的基础,已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属商住;用地红线图;现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正常程序办理齐全所有证件,因面积较少找相关挂靠单位太多,太麻烦!我想不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行吗?若楼房竣以后或施工过程中会被有关政府总站强拆
我家房屋在没签定拆迁协议的情况下,4月15日被村委会派人强行推倒了,一些东西也砸了,我们现在要想取得房屋被村委会派人强行推倒的证据,该怎么办才好呢,可以向110报警吗?去镇上上访调解可以吗?还是有其他办法呢取得证据呢?谢谢!
我家房屋在没签定拆迁协议的情况下,4月15日被村委会派人强行推倒了,一些东西也砸了,我们现在要想取得房屋被村委会派人强行推倒的证据,向110报警还来的及吗?怎么报警警方才会受理?谢谢!
5月6日,地方市政局在当事人不知情,又未提前通知协调的情况下,未经本人同意,并且带领市政局工作人员二十余人前往当事人家中,将其按压,强制将房屋拆毁,并将房屋内价值十余万的货物压毁,将人殴打致伤,并将当事人拘留。希望尽早告知本人处理办法。谢谢
我家于09年在自己屋基(有土地使用证)上翻盖好两层楼房,当时政府以没有取得批准为由,在盖房期间多次前来推墙,就在推推盖盖中将房屋盖好,没超土地使用范围,没超高,隔热层80公分,事情已经过去三年多了,现在的新上任领导又将此事拿出来,要强行将我家隔热层扒掉,请问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我家位于广东兴宁市黄陂镇甘一村,是典型的小山村,距离城区有三十公里.家门口是条省道,我家围墙离公路旁水沟尚有三四米远,因房子前半段盖有铁皮瓦,没有淋水泥棚.是我家房子的一部份.近日镇政府下发通知,说是接梅州市通知,要整顿市容,拆除有铁皮瓦的房屋.但是通知上却是盖镇政府的章,并未出现梅州市政府的章和署名.我家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