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想问一下,我们26号是预产期,26号就流了洋水。我们就去了医院,在医院里做了检查,说洋水少了。到30号才生,生下来的时候说洋水不好,有危险,现在在另一家大医院还没度过危险期。向这样的情况医院可以开刀,但是医院说要自己生的好有些,不愿意开刀。医院里是不是有责任啊。
我表弟的老婆 前天去一镇级医院生小孩 半夜由于天气原因打雷刮大风医院停电 但是医院没有及时开启发电设施 当时正好表弟的老婆有待产的现象 医院却一直没有人过问 而是让产妇呆在产房里 无人 从半夜11点多停电 到早上医院一直都没开启备用电的设施 到早上5点多 医生才去给产妇接生 但
早上8点入院的,因为他在外地工作,家人一时间没办法及时拿钱到医院做手术。而医院因此迟迟不原做手术。 如果因为医院拖延医治时间,让病人出了什么问题,医院是不是要负法律责任?
我妻子于2011年5月8日到预产期未见红无宫缩B超提示提绕颈一周胎心及发育正常在我县妇幼院剖宫产生一男婴阿氏评分8-9分可是娃出生呻吟不停后转入儿科以新生儿肺炎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入院。我有些不解是娃评分良好没有窒息怎么的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后转入西安儿童医院就诊,诊断如上,妇幼医院是不是应给承担责任?
我朋友的父亲今年64岁,因脑血栓和股骨头坏死(但头脑还算清醒、行动还可以自理)于2010年的4月20日住进了汪清县医院住院503室,2010年的12月16日下午3,点20分发现躺在楼下右半身粉碎性骨折,耳鼻口出血,后经了解法医鉴定系为跳楼自杀!请问医院收取了护理费,在家属回家吃饭的功夫!医院是不是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应该给
手术过程中居然出血3500ml,医院用“出血多”一带而过是不是有意在逃避责任?
本人母亲朱秀梅48岁,于2012年2月15日住入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2012年3月12日下午一点做了嗜铬细胞瘤及左肾切除术,手术前各项指标都正常,手术中出血3500ml(3500ml是我们在复印病历时在手术小结上看到的,手术小结本来我们是复印不到的,但那天复印的病历太多了,那医生忙晕了也复印给我们了,还盖了章),但是在手术记
我爸爸,因发生车祸,左腿发生开放性,粉碎性骨折,术后一直发烧,医生说是手术后的正常反应,等十七天后,拆药布的时候,发现伤口发炎长脓了,医生什么也没说,只是天天挂着药瓶,冲洗伤口,主治医生说,如果弄不好,会出现骨膜炎,到时候还得截肢,请问这是医生的责任???
在孕期做了几次B超和一系列孕检,4个多月做了黑白B超和唐氏综合症,7个多月时做了四维彩超,8个多月时做了彩超,都说胎儿发育很好。结果生下来后发现婴儿患尿道下裂。以上情况请问医院有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