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江西省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土地,被开发商征用能得到土地安置吗?
我在马路旁边有一块土地,1995年经过县土管部门批准,同意可以建房,并且发了一张(江西省建设用地许可证)审批面积是160平方米,在当时由于没划入县城规划区,我们那里建房子就是土管部门批准了就行了,1996年我正要动工造房子的时候,我听好多人在议论,说我们那里被纳入了县城规划区,那条马路也要拓宽改造,当时我又不知路要扩多少,
我是安徽芜湖的拆迁户 根据国务院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五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从拆迁许可证发放的职责和罚则都明确规定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可是我家这里拆迁许可证是芜湖市弋江区建委发放的,我在芜湖市市民心声网咨询了以后得到的答复是 1、该地块拆迁主体是芜湖市新马投资公司。根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针对所有建设?包括农村宅基地住房吗? 撤乡并镇后,村民在原有宅基地上改建房屋是否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建房执照是怎样的概念? 04年建的房子,当时没说什么,现在09年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由来强拆有道理吗? 现在房子没了,我应当怎么办?
我有一块别人卖给镇政府的地,镇政府又拿这块地给我们建房。但只给我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别的证都没有。我想问一下。 1。我有这块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不是可以证明这块地是我的? 2.如果我要建房还要办理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