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二老人70岁,共有2儿3女,3女先后出嫁,大儿当上门女婿。 二儿留家于1993年结婚,1994年生孩子,与二老同住,二老帮其带孩子,自己外出打工,2003年左右离婚,有一子,和爷爷奶奶生活,于2009年与一寡妇“结婚”,(同居但未办结婚登记。寡妇为招婿死后的),他不想一人赡养老人,要5个兄弟姊妹平均负担老人,其余四兄妹表示自己出嫁多年,二老帮二弟养了十多年的孩子,现在才提出平均负担老人有些勉强,自己都还另有老人要赡养,请问二老应该怎么负担?
老人有两个儿子 老大家在老人年轻的时候口头协议活养死葬 老人所有财产都归其所有 现在老人老了 大儿子也不在了大儿媳妇还在而且大孙子也已经成家立业(没有分家有能力赡养老人)现在老大家不想赡养老人了 请问这合理吗 他们还有赡养义务吗 老二有赡养义务吗
老人育有一儿一女,没有老保,每月只有遗属费300元(自己留下买药)。一直跟儿子生活。儿子结婚后,育有一子,现在刚满1岁,儿媳没有工作,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儿子月收入2000元,房子45平米一室。另有一处老房子没水没电无法居住。女儿育有一女16岁,月收入5000多元,住100多平三室房子。女儿已房子都给儿子为由拒绝赡养
我爸爸和我姑姑(即我爸爸的妹妹)各得到我爷爷奶奶一套住房,我爸爸在早些年得到,我姑姑现在才拿到,由于我爷爷奶奶现在无房可住需要外面租房,那老人将来的赡养费及如今的租房钱是如何分配的?和2套房子价值多少有关么?即使有关系是否按当时卖出价?我爷爷奶奶的户口也在我姑姑的另外一套房子那里是不是也有居住权,如
我父亲属于继子,我还有一个幺叔属于继奶的,我亲奶奶在我父亲6岁时去世,但继奶并没有对我父亲进行抚养和教育。但在这20多年我们家还是在瞻养继奶,现在继奶要求我父亲做现成饭吃,我父亲本身就是一个双目失明的残疾人,我母亲去世。我父亲都要我们服侍,但我们还是承认给继奶称梁,但不承认给继奶做现成饭吃。请教一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