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签了三年劳动合同,随后8月公司派我去外地培训,喊我签一份培训协议,写明了未干满五年就按培训费的三倍赔偿,协议上没写培训金额,但我是在协议上签了字的!请问,没有写明培训金额的培训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谢谢
我刚入职的时候,参加了一个公司的培训,是软件培训。培训期合同上写的是90天,培训费用20万人民币。需要服务5年。但培训3周之后就开始实际工作了。 在90天之后,还需要我们确认结束时间,再签一次字。我也没有想直接就签字了。也就是在合同上承认培训了90天。现在我已经工作了2年,因为对公司待遇不满意,打算辞职但还要
我们公司要求员工正式入职前签订培训协议,规定如果合同到期前提出辞职,必须赔偿自己所得工资的10倍的违约金,这样合法吗? 而且协议里所谓的培训 就是在这里上班后积累的经验。
入职前参加了培训,应该属于专项培训,培训周期为4年,培训费大概是3800元一年,培训期间有工资奖金,服务协议为培训后回单位服务5年,培训结束后不回本单位的赔偿10万,回单位但服务不足5年的,赔偿2万一年。 我目前是培训后回单位工作满3年,现在要离职,赔偿费一年2万合理吗?是否可以按照培训费用分摊未完成服
各位律师好!我的问题如下:我在2011年参加我公司集团总部的专项人才选拔,结果是入选,后来此专项培训分若干次的若干个项目完成,产生了将近三万元的培训费。由于培训费用先要我自己垫付,所以每次培训结束后都需填写一份培训确认书,公司财务看到此文件后方能报销费用。今年我想跳槽,但公司需我赔偿一万九的培训费(其余
本人入职后被派往新加坡参加业务培训并签署了培训协议。协议中注明,需在该公司服务满一年。若不满一年需赔付出国差旅费用及培训期间工资。 想咨询,公司将培训期间工资也算在培训费用中要求员工赔偿是否合理,本人是否可以拒绝赔偿培训期间工资(前提此协议已经签名)
2011年10月试用期阶段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到上海学习,产品我们公司没技术生产,到上海公司跟他们厂里的工人一起学习,然后产品卖出后我负责售后服务,这算不算专业技术培训?公司约定26号发工资,但却是下个月发本月的,算不算拖欠工资?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后没有转正,拖了四个月,(也怪我我没申请),在公司工作8个
公司美容师到外地学习三个月,产生费用3000元,公司支付生活补助等1840元/月,服务期约定为2年,员工个人绩效不好,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公司管理,工作4个月后不辞而别,请问公司应采取哪些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我是未毕业的一名学生,在学校与一家公司签了培训协议,现在正在培训期间,但是我想辞职了,协议上又说没有培训完离开就要赔偿培训费和违约金,如果培训完走了就要赔偿培训费,我真的要赔偿培训费吗?请各位老师帮我解答,谢谢
毕业到某外资上班要求工作满三年,我试用期离职,对方要求支付之前支付给学校的培训费。但是公司拿不出我和公司之间的培训协议,用了一份假的,因为一审没参加,一审法官就全部采纳公司的说法了。二审都明确一审中拿了不是我的培训协议立案了,但是居然最后判定结果还是说和审查下来事实和一审一样。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培训
我签了三方,但是突然有别的决定,不想工作了。 但是签约时说违约的话赔偿4000块钱。但是签约时说违约的话赔偿4000块钱但是对我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 请问有没有不赔偿的办法呢? 补充:三份三方协议都在自己手里并且三方协议没有学校盖章,只有本人和公司盖章签字。 协议补充说明里有: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公司和本人盖章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