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女人欺骗,她说想找人陪她过生日,本来我只是想认识些朋友的,结果过去见面之后,被她带到一家音乐吧进行巨额消费,事后才知道这是一个骗局,事先安排好的一个骗局,感觉包括收银员应该也参与其中,现在很后悔,请问可以得到维权么,需要哪些证据,如果不行的话我也希望尽最大努力使它们的勾当能够被曝光,以免危害更多的人。
前几日,我在剪刀、石头、布里一家名为慕斯寝室用品有限公司中购买了一款三人位的沙发,5800元,购买前,我们询问销售人员,沙发座垫是什么材料,销售员让我们看了他们店内的沙发解剖图,说是有,一层羽绒,加一层乳胶,再有一层高密度海绵,看了这个之后,我才决定购买,结果,到家的沙发里,里面的填充物是海绵碎粒。我们
原定于2011年1月15日搬新家,一切装修准备好后特意提前一点于2010年12月31日在梦之岛选购了一台55寸三星电视,一切付款手续办妥,当时销售员承诺会尽快安排,只要货从南宁运到马上送货安装,南宁到梧州走最慢的物流也要不了几天时间吧,于是安心的回家静静等待了。时间一天天过去,1月15号仍然没有消息,于是电话追问,没想
厦门兴才学院嘉佳基餐厅推出消费50元换兑换券的促销活动,致使本人陆陆续续在佳佳基餐厅消费了一千多元,获得二十多张兑换券。但凭券兑换时他却说兑换券过期,不予兑换。问题是他们的兑换券上并无标明截止日期,活动海报也并未提及。只说送完为止,即只要该餐厅还有该种产品就得给予换给吧。请问如何维权?
在商场专柜买了一件衣服外标签上是899打对折449,回家后再看衣服成分时发现原始标签价格是799
我买得房子位于城镇区域,目前政府还没有对我们这地区实行房产证!只能通过政府里面的司法所或村里的居委会开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我2010年1月通过司法所买下了镇上的一处房屋,房主一次性收到我所有房款。当时司法所开有购房发票和一些证明。在此之前房屋的房主把房子租给另外一个人。一直到现在未搬走,我上诉过,法院也执
六年前母亲去世留下一房产,其中三妹说她有母亲留下他人代笔的遗嘱,告知我们其他兄妹六人后,我们为她签了同意将房产给与他的一纸协议,六年后的今天,在三妹办理房产过户时,我们发现当初母亲留下的遗嘱是三妹找人伪造的(目前手中握有当时代书遗嘱证人的证言),气愤之余,我们其他六人决定不再为她签字办理房产证,但她
我买了一块大产权小面积商铺,当时我们看到开发商的广告说百分之十的回报加重金支持,结果到了交房时,开发商迟迟不交工,而且房租远远低于他们所承诺的,我们几个业主多次找他们商谈,均为得到满意答复。而且开发商给我们签的购房合同处有多处欺瞒我们的地方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
我去报了一个公考培训机构的培训班,课程三天我上了两天,认为其讲课质量太差遂要求其退款,但其不予退款。报名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和协议,只有一张听课证和收据,我可以通过何种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