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当时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合同中有一条“用人单位有权调动员工工作岗位及地方”
律师,您好!我当时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合同中有一条“用人单位有权调动员工工作岗位及地方”,请问员工是否应无条件接受,本身工作岗位不停招人,却不停把他们看不贯的员工调走,逼走好多人自动离职,我要是不愿意调离,属违约吗?
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我告知用人单位合同期满就不续签了。在合同期满前半个月,用人单位口述让我写了一份辞职信,用人单位有没有权利口述让我写这份辞职报告? 在签订劳动合同至合同期满前的倒数第三天,用人单位一直没有将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给我,工资条也只发到去年年底,今年的工资条没有发放。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违反了
4月15日,员工口头提出由全职员工转为兼职。4月29日,员工提出要在当天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办理好之后,以不满意兼职工资为由,拒绝继续上班。全职工作的工作内容此时没有交接完毕,但员工声称已经解除劳动合同,不再配合交接,直接走人。单位领导几次与员工协商未果。 次月开工资日,员工来单位索要工资,单位领导希望
公司因改建,取消员工原有岗位,给员工更换岗位,而新岗位胜任不了,但是劳动合同写明了用人单位有权给员工
公司因改建,取消员工原有岗位,给员工更换岗位,而新岗位胜任不了,但是劳动合同写明了用人单位有权给员工更换岗位,而劳动者因为胜任不了不愿去新岗位,用人单位强制安排,强制下调令,还是几天之内不去新岗位就强制开除,请问这样合法吗? 原有岗位属于生产类,调整的岗位也是生产类,合同也注明了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
未做满一个月,好像也没有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说要扣底薪的一半
未做满一个月,好像也没有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说要扣底薪的一半,和未满三个月扣两百,这样子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