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问题是:1、如果想改变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是否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以公开招标拍牌的方式出让?2、改变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时,原使用人或买受人是否需补交地价?3、拍卖后,原使用人或买受人按规定可得地价的多少?
房 子只有土地使用证,而且还是商业用地土地证,年限还剩30年,开发商一直说变更住宅用地土地证。
本人买了这样的房子,当时交房子金水区政府出面协调,房款交到总房款的百分之65。2010年10月底再交百分之5,达到总房款的百分之70,剩余百分之30等土地证性质变更以后(70年住宅产权)房产证办理下来再交。但是在交房时我没有交够百分之65。前段时间开发商的物业部给我打过一次电话,催交剩余房款,如不交就停电。现在我家
名下有一片地产,土地为商业用地,有土地证,周边都是农民的住宅用地,政府把这块地(包括我家的)划给一个开发商去开发,请问,如果要补偿,我如何确定我的补偿金额,周边农民住宅地补偿7000,我可以要到多少补偿?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这边有一户因为没有和开发商就房屋拆迁没达成协议,却被告知,由法院强制执行强拆,用手铐带到法院找到殴打,现在法院向着开发商说话,而且当天执法所谓的杨局长他是酒醉,当时他还说他代表我党在执行,群众很多,都很气愤,前天强拆这家住户,我想咨询如何解决这件事,这件事是在宁夏石嘴山市大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