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事一块,一同事2017年1月10日辞职,按照劳动法是否应该给予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请回复谢谢!
如果职工在月初(比如7月5日)辞职或者合同期满不愿在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是否必须为该职工缴纳7月的社会保险?如果出现离职前一个月左右都以各种形式请假,不在岗,是否也必须缴纳7月保险?出自哪个条例或规定
12月2日离职12月当月社保是否应该缴纳? 其实我是12月2号递交辞呈,单位规定要提前30天递交辞职信,但是具体离职时间最晚是12月底,我担心公司为了不缴纳社保而要我提前离职。我希望社保能在下个单位缴纳前续上
关于员工离职当月的社保是否应该缴纳网上很多不一样的答案。 我刚接手一份工作,想请问,我前任是一名财务,在11月份提出离职,公司还未批复的情况下,20日她走了,领导说20日是其离职时间。21,,22是周末不用上班,但是考勤表显示23日该财务迟到了,仍有出勤记录。领导对此解释是财务回来拿自己的东西。但是她在23日当天
我是做品牌服装销售的店长,由于公司人员调动,本人现在没有接任何店铺,但是公司让我去暂时未定开店日期的店铺,可是开店之前只能请事假,事假是从4月1日开始,听说4月底5月初开店,具体日期未定,请问公司是否应给缴纳4月保险?
我是一名电影院面临退休的职工,由于单位90年代不景气,我替单位着想,减轻单位负担,出来自谋生活,个人身体也一度病症,动了两次脑瘤手术和一次子宫肌瘤手术,花光了家里很多钱,再者那时还没有社会医疗保险,所有费用都由个人承担,后通过与单位协商,单位为我个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用至2011年,期间个人也缴纳了一万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