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籍贯地有一个宅基地的使用证,现在该块地皮被本村一家使用,他们建房时没有通过我的允许,和我父母协商的,我现在想把土地要回来,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呀
我家有块宅基地已经住了十年了,现在还有人,但前年村干部在分宅基地时把我们这块宅基地分给了另一家。现在两家都没有宅基地证,现在我现在把这个证补办下来,是不是我们就拥有这个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
我是农村的我妈妈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户主,她想过户我名下,可是管理部门说等我妈妈过世才行,如果现在过户到我名字下应该怎么做呢?希望你们给个详细的回复,在这里先谢谢你们各位专家了
主持人您好! 转非农户口后还有宅基地使用权吗? 我是化州市合江镇农村户口,我妻儿也全属农村户口。家有二块宅基地,旧宅基地是父母在1964年买的,现建有房屋;新宅基地,在1993年父母向镇政府申请,使用权人是父母。在2000年生产队重新分配土地时,在我和妻儿母亲名份上应分配的耕地中减除了已有土地使用证的新宅基
68年知青插队农村 73年申请宅基地两间 造房后其父母兄妹投靠知青 80年知青户口转城镇 90年办宅基地使用证时 在知青并不知晓更谈不到委托的情况下 其父将自己列为户主 99年办居民房地产使用卡时 同样不通知知青 其母将自己列为户主 请问宅基地使用权究竟归谁 03年知青又将户口签回插队的地方 宅基地还算是他的吗
我现在是县城的城市户口,我想在老家购买不同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请问这样做法律上有效吗?如果到时候城市规划要拆迁,我是否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
我现在是县城城镇户口,想买一块不在同一村的宅基地,听说宅基地的流转有以下几种形式: 1、买卖方式,本村成员之间可以买卖 2、先征为国有出让然后转让 3、赠与和继承方式流转,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那我如果私下里给对方钱,再让他以赠与的方式流转给我,那这样是不是就可以变象现实了买卖?这样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会是我
丧偶后,分得属于自己的那份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之后与外地女子再婚,婚后夫妻拆旧房建新房,房屋所有权为二人所有,现离婚同时又遇分配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区位补偿款和房屋补偿款),房屋所有权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宅基地使用权也依据“地随房走”被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分开算,宅基地使用价值归一
我于1974年农转非到工厂工作,1981年家父、家母、妻子及两个儿子分得宅基地一处,盖房三间,土地使用证签的是家父的名字。1982年家母去世,1989年妻子及两个儿子户口随我农转非。1994年家父去世,2000年乡上统一换证时,侄媳妇擅自将宅基地归入其名下。2001年侄子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将那三件平房拆除并在宅基地上盖房,请问
我在2006年向村里购买宅基地一块,面积一千平米左右,现在村里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把其中400平米地块审批给另一户建房,并收取了伍万元钱,而我没收到任何补偿款,现在该户要来建房,情问我该怎么办?怎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