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前面的劳动争议问题已仲裁不服,于09年12月10左右到法院诉讼,法院简易程序于2010-3-4日审理后,现已过20天还没收到判决书,去电询问,讲劳保核定,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判决下来。我真是郁闷,法官态度还不好,我究应该怎么办呢?请各位律师出下主意。谢谢了。
今天收到判决书了:判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为一月工资。(工作不到二个月,在试用期内)
虽然是在试用期,本人是由前面公司跳槽到这家公司上班,由于现被告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本人失业从2009年10月16日到2010年1月3日约2个半月,这个工资收入方面的损失法院并没有支持赔偿给原告,为什么?我要上述,需要提供社保失业单吗?希望帮助回复。谢谢!
劳动争议的问题,08年12月到中院进行二审立案,09年2月中院已开庭审理,但到现在仍没有判决书下来,
劳动争议的问题,08年12月到中院进行二审立案,09年2月中院已开庭审理,但到现在仍没有判决书下来,请问一下,劳动争议从二审立案到二审判决书下来,有没有时间限制,是不是要无限期等下去? 不是没有耐心,关键是厂方都要搬离深圳了,如不加快审理的话,到时,判决书下来了,但厂方已离开深圳了,判决的钱还能要回来吗?08
法院 可不可以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我在广州的邮政储蓄银行汇款,汇错了给别人, 我是从广州的邮政储蓄银行汇款的, 现在,汇款已经汇到了海南省 收款人的户口是海南省 现在我想追回那笔汇款, 公安局已经帮我冻结了那笔汇款3个月 如果被告户口不是广州本地的, 但 我提供了被告的广州本地居住地的物业公司开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简易程序判不离的案件,上诉判决需等多长时间?(当庭已宣判离婚,仅孩子抚养费有争议。)
简易程序判不离的案件,上诉判决需等多长时间?(当庭已宣判离婚,仅孩子抚养费有争议。)
朋友因涉嫌租赁车子抵押借款,涉嫌金额40多万,朋友已经认罪了,检方觉得事实不清楚,现在法院如果用简易程序来审理,一般会怎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