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商务酒店上班上12休24的,每个月工作240小时是不是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时间应拿到双倍工资,我们经理说服务行业就这样没有双倍工资对吗?
我是一家公司的的电工,周一到周日都是八小时,每月休息一天半。月工资加津贴才2000元没有社保。请问我是否可以找公司要回我的加班费以及社保。
我是在深圳一家电子厂工作,上班从8:30-22:30(有时到23:30),每月休息1-2天,忙时,一天也没得休,固定工资2000元,没有任何加班费。想请教各位尊敬的律师,这个问题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吗?劳动部门会给予什么样的处理结果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加班工资问题。我是06年入公司的当时谈的是一周五天工作日,到06年10月份,公司单方规定一周六天工作日,而且是无报酬的,直到2010年10月又改回一周五天工作日,现在我想要回周六工资可以吗?注明:1、向公司提出这个加班费问题,公司答复在离职的时候再给研究,不离职不给研究。 2、向劳动仲裁提出此
请问,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的工作。但是在加班期间确不支付加班工资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不加班会造成业绩下降,这样绩效工资会变少。作为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某公司职员,我们公司的工资制度让我觉得有点疑问,因为我们经常会出现加班或者请假,我们公司的公司制度是: 加班一天工资=基本工资/满勤天数;请假一天扣工资=全工资/满勤天数。 我们公司的工资组成是: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以我的工资为例:我的工资是4000元,基本工资1000元+岗位工资2500元+通讯补助200元+
本人在一家外企上班,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公司对我们实行综合工时制(就是每年年底按照150%结算一次加班费)。现在结算加班费的时间到了,公司却只按照基本工资给员工计算加班费(也就是说节假日的工资乘以1.5倍后还没有平时一天的工资高),请问这种计算加班费的方法合不合法?如果不合法我
尊敬的各位律师:我在成都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工作,在与公司的劳动合里写的是每周工作40小时,如工作需要加班,原则上安排员工换休,我的月工资是8000,去年加班时间近400小时,去年单位只发给我7000的加班费,远远低于国家规定数目。我想问的是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按国家要求补偿我加班费,并且以公司不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尊敬的各位律师: 我在成都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工作,在与公司的劳动合里写的是每周工作40小时,如工作需要加班,原则上安排员工换休,我的月工资是8000,去年加班时间近400小时,去年单位只发给我7000的加班费,远远低于国家规定数目。 我想问的是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按国家要求补偿我加班费,并且以公司不按国家规定支付
我是设备维修单位职工,节假日单位要求我们24小时待命,不得离开工作地,不得关闭手机,随时准备处理设备故障,但如果在节假日设备没有出现故障,就不算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
1、公司每月扣风险金,可以不受提前1月提辞职申请,自动离职不?第二,可以申请仲裁合同无效不? 2、加了两个多月班,不发加班费。这个如何算加班基数?合同上写的工资只是实发工资的近1/4,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