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一次意外把右脚的下端大骨小骨断裂,到医院做了手术用钢板上螺丝固定。手术后脚一直肿,骨头恢复也不怎么好,有一天去照片发现钢板断裂了,就做了第二次手术,就跟医院产生医疗纠纷,做了医疗事故鉴定。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是否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如果可以 应该去那里做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的费用大概是多少?可
请问:开庭审理后还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吗?一般情况下是开庭前做鉴定还是开庭后做鉴定呢?还有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是起诉时就计算了吗?谢谢!
一审中原告(我)向法院委托做伤残鉴定,被告保险公司不服,现要上诉到中等法院要求我重新做伤残鉴定,这样
一审保险公司不服,现提出上诉,一审中法院驳回保险公司要求重新做伤残鉴定,那么二审中保险公司还能要求我重做伤残鉴定吗? 二审中该如何答辩这个问题/
我母亲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造成左股骨干、左股骨远端、左股骨粗隆间全部为粉碎性骨折,近期经法院委托做完伤残鉴定,我们前期咨询的鉴定结果和法院委托鉴定的结果不一致,对于鉴定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尚不确定,青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果做,怎样才能为我妈做出合理的伤残鉴定? 急需,请各位律师给予指点,谢谢!
中学生在学校受伤的鉴定可以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评定》,
中学生在学校受伤的鉴定可以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