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士被夫妻俩打得头破血流,血流不止,眼骨骨折,青肿,左手被扭伤,青肿。且打人者没有及时送往医院。后经过法医鉴定为轻伤,现该女士已自己付了医药费等费用8500元。该女士是自己做小本生意的,每天可赚150-300元,住了10院,医院说最少要休息一个半月。如果找打人者协调,该怎么赔付?或者提起诉讼,打人者还需要进行
我家本是小本饮食生意,2月份是有三个人在我家消费,后因嫌弃价格过高,先是口角后开始闹事。最后我爸拿着菜刀追出去,后来却被木棍击中头部,晕倒倒地。送院就医。后来鉴定为轻伤。因打人者家境贫穷无力支付医药费,可我家本也家境拮据,现在医药费,误工费,精神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后期也有大量不可预见的状况,故现在
我爸在厂里上班时被老板的亲戚打致轻伤。当时有报案。现在还在医院治疗,可是被告到现在都没有出一分钱。公安局那边一直都说最近的案子多,要先忙一阵子。一直是拖在那边。医药费现在就已经用去了18000了。我们如果要求赔付。多少比较合理?还可以通过什么方法,能使被告绳之以法?
我在娱乐场所上班.上班时被人用刀捅了两下!在医院住了17天后回家继续休养.法医鉴定是轻伤,对方是在酒后捅的我,人已被刑事拘留.请问我可以要求得到哪些赔偿?? 右后腰一刀,肺部挫伤,封7针.右大腿,封7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