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是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其因涉嫌受贿已经被检察院逮捕.在案件侦查中,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犯罪嫌疑人有房产涉嫌受贿问题.在检察院询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辩解这一套房子是以其母亲的名义购买的,并出示了以其母亲名义登记的房产权证,并出示了其母亲名义的银行账户来购买此房的银行单据和发票.检察院人员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证言,以犯罪嫌疑人母亲的收入(企业工人,已退休)并没有能力购买此价值的房子,命其说明房款的来源.后犯罪嫌疑人解释说其中有一部分房款是问亲戚朋友借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亲戚朋友以证人的身份,出具证言,说明房款是借给犯罪嫌疑人的,检察院会采信吗?只出具证言可以吗?因为事实并没有借款,但是强咬着说就是借的,检察人员也没办法吧?
受贿案件,侦查阶段,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房产,检察院多次通知家属,要求买房退赃,说卖了之后升值部分还归家属,并威胁要是现在不把房子卖了到了法院会给你没收,这样一分钱都捞不着了。我根据学的法律知识初步推断这是检察院想要“捞钱”的表现。我想问的是,这种情况,要是认定了买房的钱是非法所得,法院会直接把房子拍卖
我本是65年晋东南地区分配到长治县苏店公社主管妇女工作的补贴制干部,因文化革命中,68年按当时的借调干部政策处理回家,没有任何手续。到七几年落实政策时又是按照补贴制干部政策处理,借调干部不在政策范围内。现在我们认为,我既然不是借调干部就不该处理我回家,还应该恢复我的补干。我从75年开始找政府,县委,落办,
我把合同内容发布一下,请教我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甲方乐平市粮食局乙方,经双方协定,租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1祖岱时间由2008年4月1日-2012年3月31日止,时间为4年。祖岱金额及付款方式,每一年房租人民币4万元,每半年交一次房租,在承租的第一个月5日前乙方必须把半年房租2万交齐。3其他事项1乙方在承租期间。补得
律师你好:我2002年代款买了间店铺 ,房产证拿到手了,而土地证因开发商的原因在土管局(店铺已买9年,土地证尚未拿到手),请问土地证算是办下来了吗?我算是有两证吗? 2、我出资代款买的店,房产证与土地证写的是儿子的名字,但契税证、首付发票与代款发票是我的名字,房产证还在我手中,而且这几年店租是我谈
工作五年,,大学毕业时找工作,由于工作单位不接收档案,致使档案回到原籍.工作时的合同关系一直是临时工关系(但已工作六年,同一单位).如何或以何方式才能转为国家干部身份呢.这关系到退休金问题.
受贿案件,侦查阶段,嫌疑人亲属拥有几处房产,房产证均为其亲属持有,请问可以被算作赃物吗?购买几处房产的钱,可以证明是合法所得。因为家属利用房产做了贷款,检察院要家属将贷款进行退赃,这样合理吗?是不是,检察院在捞钱?
受贿案件,侦查阶段,嫌疑人亲属拥有几处房产,房产证均为其亲属持有,请问可以被算作赃物吗?购买几处房产的钱,可以证明是合法所得。因为家属利用房产做了贷款,检察院要家属将贷款进行退赃,这样合理吗?是不是,检察院在捞钱?
我家里买了一所平房房子100平方,450平方的院子(因为要开发建楼,就为了这个院子买的房子算是投资吧)卖家当时也同意时房子加整个450的院子。 买这个房子就为了这个大院。这个院子分两块,一个是200平方,一个是250平方。 买房子的时候卖家说院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我家里人想到时候在通过土地局补办,于是就把房子买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