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租用了村里3.8亩的荒地(属于村预留地)建了养猪场,签订了30年的合同,现在离合同到期还有18年。而且合同上说如果年限到了同等价格下不管出租和出售我们享有优先权,可他们现在已经把地卖了也没跟我们商量。我们一共投资了180万建厂。如今县里说我们是规划区内要我们拆迁,给出的补偿只有30万不到,其实我们当年签订合同的时候这里还不属于城市规划区,是近5年刚扩充规划的我认为当年我们租用地也是响应国家农业政策的,一直属于国家扶持项目,从政策上说应该没有错。我想知道这个补偿应怎么补偿
我想租一块商业用地盖商业房,请问合同最长能签几年?盖好了之后,合同没到期被拆迁了会有补偿吗?我需要什么谁手续?还需要作什么?
您好:我是一家全自动电脑洗车厂,房屋是租赁的,现面临拆迁。机器设备是按我现在房屋定制的,经我和开发商共同寻找,在我这当地确实没有可以搬迁以供继续经营的房屋,机器设备面临报废,有没有法律依据开发商应该怎样给我补偿?
各位律师好!{1}我在农田里租凭一部分已搭好的厂房和住处,自己也投资了十多万元钱,租凭合同写着租凭期为十年,我所投资的建筑物,是如遇到拆迁我所投资的建筑物,赔偿全归田主所有,可我现在租凭还没到三年,土地局的就要征收了这儿的农田了,请问我的合同还有效吗?我所投资合同还没到期,我这投资所有的经济是否可以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