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本人在小区内道路被一汽车从后方撞到脚部,责任完全在肇事方。当时肇事方口头答应负责医疗费,未报警。第一次就医诊断未骨折,软组织损伤,费用肇事方承担。其后脚部仍然疼痛,我又就医四次,未见好转。因本人单位有补充医疗保险,除去国家医保和单位补充医保,就医费用自付约500元。现肇事方以时间太长,目前的疼痛已不是当时事故造成为由拒绝支付其后四次医疗费用约500元。 我手里的证据有: 1、第一次就诊的医生诊断意见; 2、肇事方承认事故错在对方并承担第一次医疗费的对话录音; 3、其后四次就医的单据复印件(因原件在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时交给保险公司了); 4、最后一次就医与医生的对话录音(录音中,医生说目前的疼痛与当时外伤有关系,其它都是检查和治疗内容) 请问: 1、我是否可提起诉讼?我的证据是否有力?是否还需要其它证据? 2、如果我提起诉讼,是否可获得其后四次就医的500元医疗费用赔偿? 3、如果我提起诉讼,是否可获得精神赔偿?
A乘坐B的车(拖拉机)在国道上正常行驶,C开车(小轿车)追尾, 致使 A 严重受伤、B轻伤、B的车(拖拉机)大范围毁坏。事故认定书为C全责。 现 C不赔偿,可能是经济原因。A的医疗费等得不到有效的支付,A能向B请求赔偿吗?有哪些法律依据,非常感谢! 献上我所有的分数!再次感谢!
案情如下: 案中人甲为我父亲,乙为次要责任方,丙为主要责任方,丁为主要责任方肇事车车主。 今年10月3日,丁要甲和丙代为其到其他村上去收玉米。在途中与乙方发生碰撞,致使我父亲甲死亡。后经过交警认定:丙方因无证驾驶等负事故主要责任,乙负次要责任。 在交警处理事故的过程中,由于丙方家属态度极其恶劣(电话给
1我妻子系个体户,每天收入一百五十元,可从被撞前一年的存折数目来推知,但法院说必须有纳税证明才承认该收入。法律是否规定有别的认定途径?我妻子是作窗帘和床上用品的,江苏省对于此行业是否有行业收入标准?如果有,从何种途径拿到此标准证明? 2出院证明上写休息一月,但“月”字因医生笔误有轻微改动痕迹,而诊断证
坐长途客车出差,客车与货车相撞,造成本人下唇部穿透伤,下唇部外面缝和7针,约3厘米左右疤痕,请问如何索赔,及赔偿标准
我弟弟在10年以前出车祸去世了,法院判决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判了他7年,民事判决赔偿3万多死亡补偿金,可是现在人都出来好几年了,我弟弟的死亡补偿金一分都没有,法院也没有执行,对方就说没有偿还能力,请问我该怎么办?他有两个儿子,今年他50多岁吧
律师好,在吗,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关于交通事故死者赔付标准,好像有一个规定,农村户口在城镇工作,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满三个月(还是一年?)就按城镇户口的标准进行赔偿,不知是不是有这个规定,具体规定在哪儿可以找到?谢谢
昨晚傍晚我一小表妹被一辆装有石子的重型卡车撞击后当场死亡,肇事司机负全责,一般的赔偿费用是怎么算的呢?急盼回复,谢谢! 农村的户口
我父被三联驾校教练车撞经抢救无效致死,司机为教练。事发后我父由教练车上的人员送往医院抢救。当时除随车学员外无其他目击证人。经交警调查询问随车学员,两人承认为教练车所撞,而司机拒不承认。现经本市法医认定结果为交通事故致死。而上级石河子鉴定部门还在鉴定中。事发在273医院坡上刚入国道处。该国道原为一级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