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厂搬到本市的另一个镇。 二.公司搬迁前是港资,搬迁后为日方控股,法人为日方,工厂更改名称。 三.所签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在旧址。已工作两年三个月。 四.工作时间为22天制,实际26天制,星期六必须加班。 五.工资结构:底薪+津贴+加班费。 六.现厂方提出基于人道给予两个月底薪补偿即2200元。 问题:这种情况不随厂搬迁有补偿吗?若有,补偿标准是怎样。 谢谢!
我在嘉定南翔一家公司工作9年,现公司承包给个人在嘉定工业区注册一个新公司(法人代表还是原老板)。现要求原厂工人随迁嘉定新厂,我不愿意去,请问能不能得到公司补偿?
公司所有部门于下月从南翔搬至嘉定工业区新厂,新厂是老板另外注册的新公司,南翔原公司没有注销(实际上是空壳),合同约定的南翔原公司所在地,合同未到期。现在是员工面临工作地点和工作单位的变更,但是搬迁通知还是以原公司的名义下发。不去的员工又没权利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律师你好: 我们的工厂要从杭州的江干区搬到余杭区,我是2004年进厂的,2008年续签的合同要到2013年到期,我现在不想去新厂。请问我这样能得到补偿金吗? 另外我们的合同只有老板有,我们都没有的。 谢谢
工厂因高铁建设搬迁,在同区,离住地太远不想去,有没有工资 补偿?
我们的工厂因高铁修建占了要搬迁。在一个区内,但离我住的地方有点远,不想去那边,已经在里面工作2年了。请问有经济方面的补偿吗?如果有,有什么标准?
我在东莞一家工厂工作3、4年了,现在公司说要搬迁,但是没有出正式的文件,工厂现在也停工了,私下动员部分员工已经搬到新工厂(浙江)去了,剩下的人工厂也不给我们说去留的问题,,剩下的人都不愿意去浙江,工资也拖着。这两天工厂打算拆设备了...... 没办法,我们找了劳动局,结果得到的回复是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叫我
我有一个朋友在重庆上班,自07年工作至今,这段时间,工作单位由重庆沙坪坝迁到涪陵,但单位并不打算给他们补偿。一定要员工拿出这方面的法律条款来证明。请问:如果他不愿意再续签合同的话,公司应该依据什么条款补偿?如果续签合同的话,又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