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今年50周岁,做了3年保管员,又做了16年的出纳。但是,我的档案中缺少我现在工作性质(出纳)的相应表格,单位要递交到劳动局要求我现在退休。表格没有的原因是我现在的单位把我的表格弄丢的,具体怎么没有的我也不清楚。我现在该怎么办?请求您的帮助,非常感谢!
我是江苏南通市工人,填进厂招工表时,年龄填小了一年,实际出生1960年,当时填1961年,其它户口簿,身份证都是1960年,我能查到在派出所第二次人口普查登记实际年龄证明,今年能否办理退休?
我是某股份合作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员工,我们公司的前身是一国营工厂,1997年进行了破产重组,当时清算的结果是零资产,职工出资500万后成了有限责任公司,我投资了2.5万(有股权证)成为公司的一名股东和员工,经过十几年的奋斗,公司由当时的500万发展到今天近3亿的规模,我也到了退休的年龄了,如今,我退休后公司只退
我93年辞职 之前是家化工企业的职工 从事有害工种十几年 按有关政策 我可以提前5年退休 但这家企业把我还有其他人的文书档案遗失了 而市劳动局只认原始资料(职工的劳动、工资、福利)造成我现在不能在55岁时退休 我想知道国家在这方面有什么样的政策 比如档案保护法 单位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陈某于15年前就职于xxx照明有限公司,并被派至外地门市部工作,于半年前调回公司本部工作,现陈某于2011年12月份满60周岁,达到退休年龄,现在可以追缴养老保险金,就职公司是否应该承担其中部分追缴款项,或者于退休时有相应补偿?若走法律程序是否可行?需要哪些材料证明?
我原是国营企业工人,后调到集体企业工作,档案保留,后来由于企业不景气,多年不开资,自己按规定一次性交齐养老保险金。退休时,说我在集体企业涨过工资,就按集体企业标准发放养老金,求解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