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5兄弟,前年老家建了一座总投入100万的祖屋,投入并不是平均,主要由老二投85万,老五投15万(属于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钱多出多,钱少出少的性质),祖屋在广西的边远农村,并无房产证,我是老五,2007年结婚,现在要和妻子离婚,妻子提出我投入的15万要作为夫妻分割的财产,请问妻子的观点是否受法律支持?
婚前购买房财,结婚五年如果离婚是否可以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购买房财,结婚五年如果离婚是否可以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请问在一审判决离婚案件中,诉请未提出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应该依职权判决分割?
RT,一审中对部分如薪金收入等未作判决(诉请中确实未明确提出),这部分薪金是否应该法院依职权在判决离婚时做分割呢?如果判决离婚,但是这部分共有财产未作分割,在上诉中是否可以请求发回重申或依法直接判决?谢谢
婚后男方父母给卖了一套房子,房产登记丈夫名字,请问离婚是否算夫妻共有财产?
丈夫有婚外情已承认,但没有证据,房产是结婚登记后公婆给买的,登记丈夫的名字,有一辆货车,大概价值8到10万,有外债约20万,暂无无财产和离婚协议,有一个女儿4岁半,丈夫出车收粮,一直亏损,妻子开理发店维持家里的基本开销,都是初中毕业,妻子想要离婚,请问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能判给谁?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现在离婚房子是儿子的名字,还有贷款法院会不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拍卖 婚后购买的房子
我想咨询一下,父母要离婚,父亲外面有女人了,证据没有,他提出要离婚父母都是58虚岁了,母亲无工作,就靠800多元养老金生活,父亲单位事业编制上班的,家里的话是农村宅基地房子,是07年拆迁后新建的,(房子建造审批的人口是母亲,我,爷爷,我女儿(独生子女所以一个算2个)125平方*4层楼)户口簿里的人口:母亲,我32
结婚已一年多结婚时男方给了7万礼金,并且1在年多里都是男方在工作。现已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婚姻法有一条说婚前给付导致给别人生活困难的,彩礼能退还些,当时给彩礼时男方是从亲戚借钱凑得,现在还有欠款,不知道这不算造成生活困难的
2002年夫妻离婚,男方当时为还1万五的债务协议书上写的是离婚后拿一万五的现金,房产和女儿的抚养权归女方,但产权到2012年都没有更改过,房子的贷款也是由男方的公积金在扣,女方也有现金还贷款,因为现在的房价飞涨,男方当时等于净身出户,现在没房没保障,想要相应的财产分割,是否可以,如果可以分割,男方可以得到多
我朋友今年2月份和妻子协议离婚,今年5月份发现前妻已经重新结婚,并且6月份要生小孩了。离婚时财产都给了前妻,前妻也隐瞒了肚里孩子的事,由于两人好久没在一起生活,孩子不是我朋友的,只是离婚时我朋友并不知道孩子的事。所以我朋友现在想重新起诉进行财产分割,不知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