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问题,老人1999年把公房买下产权,买房时用了已经去世的老伴12年工龄,加上自己的34年工龄,一共优惠了9万多元,优惠金额约占房屋的78%,现在老人也去世了,留个遗嘱也公正了,我为继承人,现地其他法定继承人要求要老人老伴那12年工龄应该平分,这78%怎么分,法院是按两个老人各39%,我认为不对,我觉得老伴先去世了,那39%有一半应该由当时在世的老人继续,实际需要平分的份额是39%一部分,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我父母是再婚的,我是父亲和前妻所生,再婚后他们又给我生了一个妹妹,我父亲去世了,留下的一个房子,这个房子是我爷他们单位原来分的房子动迁后给的。原来单位分的房子是婚前的,动迁后给的房子是在他们婚内了,名字后来更为我父亲了,现在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的我的继承份额是多少呀?我后妈及妹妹可以继承多少?
律师您好!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一直未过户,爷爷和父亲去世后均未留遗嘱,姑姑也去世多年,请问该房产母亲和我们兄妹四人应各占多少份额?谢谢!
父亲有两子三女,前年过世后未留遗嘱,小儿子去年也因意外身亡,有个未成年男孩,老母亲至今不知儿子死讯。小儿媳以带走孙子、告知真相为由,多次威胁老人及其他子女想独占老人房产,老人无奈应允立遗嘱,其他子女也违心妥协,儿媳已请律师。只有小女儿气不过坚持要求继承属于父亲的房产份额,房照还是民国时期爷爷的名字一
房产继承问题,法院确定兄弟二人各占二分之一份额(有判决书)。
现在兄弟二人都不要房子,老大去法院申请执行列老二为被申请人,法院说这样不行,老二不能作为被申请人,因为判决书没写老二有给付内容。现在房子有老二占有,老大该怎么办,没法申请执行吗?求详解
房产继承的问题,国家相关法律是否有规定女儿不能继承:老家外公死了,死前没有立遗嘱,我外公有两套房产,一套在嘉兴,一套在东阳农村,我外公有3个子女,1女儿(大)2儿子(小),在房屋归属上两个舅舅和我妈商量好,嘉兴的房子归两个舅舅,东阳农村的老房子给我妈。但我妈打算去做东阳农村的老房子的房产证时,房产局的
房子是爷爷的,爷爷已死,属于婚后财产,现时奶奶、父亲想和其余叔叔、姑姑去继承爷爷的份额,但叔叔、姑姑却不去参与继承房产份额。而且姑姑扣押房产证,那么奶奶和父亲要如何操作才能促使继承爷爷的份额????
我爱人兄弟4人继承房产,法院判了面积而不是份额,房产局办不了证,怎么解决,谢谢
我爱人兄弟4人继承房产,法院判了面积而不是份额,房产局办不了证,怎么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