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96年至2026年 为30年 一直由我哥种植 我哥不在本村 去年我父母去世 今年村里已收回土地给别人种 这样做合法吗?
因为全家迁移为非农业户口。为完税,林地、耕地请人代耕管护并保管经营权证书。现在承包经营权已经写成代耕人家成员。当事人至今也没与任何人完善任何手续。问村社,说是用07年重庆市文件收归集体了。问旧县镇信访办,说是户口迁走了,承包经营权就没有了,只还林地不还耕地。视而不见,不给书面说法。代耕人家又说:“领导
我爷爷二十多年前承包了一块土地,我爷爷与我爸分家的时候当做财产分给了我爸爸。其后的二十多年也都是由我爸爸打理,现在土地上的银杏树价值百万左右,我爷爷现在又打算说把土地连同上面种植了二十多年的银杏树全部交出来,重新与另外两个叔叔分配(他们也都已分家二十多年)请问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利这么做?这属不属于我家
我们家之前租了一块地,就要到期了,请问一下,到期前我们跟村委会更改合同时间,直接延长合同期,可以吗?违法吗? 这样承包的续租是只要村委会盖章确认就可以,还是需要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啊? 请各位律师指点一下。
在2001年的时候,村里村大队把个人的荒地给收回国家了,就是在这个时候我从大队手里获得了三亩半地的30年的租用权,荒地里的那些个人的树木叫大队清理完,但是大队的能力不够,回来又把个人的地又分回去了,就是那些荒地又归以前的人了,我们按照合同吧应交的钱交了,但是大队一直到现在,那里的树还是没有清完,这件事情就
1994年我家由农村迁往城市,但户籍还在本村,宅基地卖给从外省市迁至本村的一远方亲属种植,该亲戚因为是外省市人,不享有本村土地使用权,所以土地就委托该亲属种植(该亲戚户籍至今未转入本省市),99年村里对土地进行了重新登记,不知因何,就把我家的土地变更到该亲属名下,2004年我家户籍也迁至市内。土地大部分在2008
本人情况如下: 2003年期间,我镇生产队村小组重新调整分配农村土地承包权时,而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分配给我,造成没有土地承包证书,现村土地正准备被征用。 我海南人,农村户口,在海口打工,户口一直没有迁出。请问还能向生产队村小组索要补偿吗?怎样维权? 感谢给予宝贵的意见! 礼
你好,我不知道你能看到我写的东西,我是一个村民,2010年底经过村里招标,我和村里另外一个人中标了,当时村里合同没有写明要建厂房。我们使用年限15年,我们一次性交清了承包费用,但村里领导都知道我们要做什么。现在厂房建成了。土地资源处的来人了,说我们是违章建筑,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村里领导说不管我们真要到
自1998年本人承包了另一方中标的土地,截止到2010年12月28日又向本村支付了后六年的承包费,但是2011年,原中标的一方要求将承包的土地归还于他,并且由于本村支书收到了对方的好处,中间也不进行调解,就直接对我说,将承包的土地归还于他,是否合理。
在墓地周围盖上围墙【就是农村所说的修盖老林】但占用了路,并堵死了,导致出行不方便,想咨询一下关于这个方面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