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奖励性绩效工资应该分摊到每个月才缴个人所得税,还是就是一起缴?
我是一名教师,我们现在实行的是每个月扣除30%的工资来作为年终的奖励性绩效,实行多劳多得,到年终的时候学校按劳分给我的奖励性绩效是6543元,那么这个钱是应该分摊到每个月后我就还没有达到缴税的标准,如果按这个数直接堆积到我这个所得我就要缴纳160元的个人所得税。本来是我们每个月应该拿到的工资,现在却要求我们缴纳个人所得税,很多老师都要求找个理由,但是主管部门说不缴直接从下月工资里面扣除!我们想咨询一下合理吗?谢谢!
公司与我个人没有任何签订劳动合同及未购买任何福利,公司扣我的个人所得税,请问我应该任何解决?
您好,我是2009年7月中旬进的私企公司,公司与我个人没有任何签订劳动合同及未购买任何福利,公司发工资都是以网银的方式发放工资给我,我是做金融投资理财的,公司发的工资都是以反佣金的形式发放的,我今年2月份的工资是3万多块钱,公司扣我2月份的个人所得税扣了6000块钱,(以往工资超过2000块是一直没有出现扣个人所得
律师您好 我想问下关于辽宁省关于补发工资扣除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按照当月合并的总数扣除还是分摊到各个月计算呢 谢谢您在百忙中回答我的问题
现在2000元工资将要纳个人所得税.是按照每个月的工资收入计算,本人在一房地产公司上班,被无理解雇,我的工资和提成被分成了两个月,9月15号和10月15号,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我的底薪是1200 提成是1500
我通过中介购房时,中介写的合同上写明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由买方全部承担,当时我问中介为什么,他说就是该我们承担,我想他们是专业的,就没有说什么。请问中介这样立合同对吗?合法吗?我觉得他这样损害了我的权益,我不愿付全额中介费,可以吗?
我的工资是1242元,2007和2008年以及2009年三年共缴纳181.7元,根据国家颁布的个人所得税规定,工资超过2000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我的工资远远没有达到这个数目,而我的上级单位却扣了我的个人所得税,这是什么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