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08年7月到潍坊一家刚刚建起的化工企业实习工作,自2008年十月公司外派厦门总公司培训学习一个半月,学习内容主要是化工操作,在那里也是早车间上班,培训费交通费共计2800,回来之后签了一份培训协议,服务期限是两年。现在我要辞职(还差一个月到期)违约金给我要3000,计算方法是2800作为基底再加未服务月数的违约
我跟甲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尾款,超期一年多,按合同约定“如果买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付款,买方同意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付款一天或不足一天,以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计算的话违约金都是合同总价款的5倍还多,法律能否支持?请问我该怎么办?诚心谢谢!
已签三方,约定违约金2000,试用期内辞职是否违约?档案问题
我是2012届毕业生,今年4月和一个公司签了三方,约定违约金2000,4月17日去公司报到了,现在是试用期,辞职是否违约?签三方时,我问人事公司能否接受档案,回答是能,但我并没有要求调档,当时她也没有填档案栏,今天我拿到协议时却发现档案栏已经被填了,并且档案接收地址填的是总部的人才市场服务中心,公司的这种做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