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墓地周围盖上围墙【就是农村所说的修盖老林】但占用了路,并堵死了,导致出行不方便,想咨询一下关于这个方面的法律规定。
我们家之前租了一块地,就要到期了,请问一下,到期前我们跟村委会更改合同时间,直接延长合同期,可以吗?违法吗? 这样承包的续租是只要村委会盖章确认就可以,还是需要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啊? 请各位律师指点一下。
在2001年的时候,村里村大队把个人的荒地给收回国家了,就是在这个时候我从大队手里获得了三亩半地的30年的租用权,荒地里的那些个人的树木叫大队清理完,但是大队的能力不够,回来又把个人的地又分回去了,就是那些荒地又归以前的人了,我们按照合同吧应交的钱交了,但是大队一直到现在,那里的树还是没有清完,这件事情就
1994年我家由农村迁往城市,但户籍还在本村,宅基地卖给从外省市迁至本村的一远方亲属种植,该亲戚因为是外省市人,不享有本村土地使用权,所以土地就委托该亲属种植(该亲戚户籍至今未转入本省市),99年村里对土地进行了重新登记,不知因何,就把我家的土地变更到该亲属名下,2004年我家户籍也迁至市内。土地大部分在2008
原本墓地在自家的承包土地上,但两年前这块地分给了别人家,现自家有老人去世需要埋在原来的墓地,但是现在的承包人不允许,这种问题如何解决?对方先以这个位借口要求高额的补偿,是否合法?急需得到这方面的法律支持!谢谢!!
本人情况如下: 2003年期间,我镇生产队村小组重新调整分配农村土地承包权时,而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分配给我,造成没有土地承包证书,现村土地正准备被征用。 我海南人,农村户口,在海口打工,户口一直没有迁出。请问还能向生产队村小组索要补偿吗?怎样维权? 感谢给予宝贵的意见! 礼
你好,我不知道你能看到我写的东西,我是一个村民,2010年底经过村里招标,我和村里另外一个人中标了,当时村里合同没有写明要建厂房。我们使用年限15年,我们一次性交清了承包费用,但村里领导都知道我们要做什么。现在厂房建成了。土地资源处的来人了,说我们是违章建筑,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村里领导说不管我们真要到
我们家是农村的,现在土地遇到一些问题,想请教一些法律相关信息。
我家一块甘蔗地和隔壁村一家的山在一起,现在人家要卖掉山就把我家的甘蔗地一起卖给了我镇上一人士,他们已经交易成功,我爸很火说要把买地人杀了【我觉得不关买地人的事(文盲)】请问相关知识人士我家的那块地还能通过法律要回来吗。
自1998年本人承包了另一方中标的土地,截止到2010年12月28日又向本村支付了后六年的承包费,但是2011年,原中标的一方要求将承包的土地归还于他,并且由于本村支书收到了对方的好处,中间也不进行调解,就直接对我说,将承包的土地归还于他,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