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李某(女)与王某与几年前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今年4月20日,王某在酒店走廊对李某进行连续数十分钟的殴打,期间酒店工作人员及过往人员对王某的伤害行为进行了劝阻但未能制止。直到被害人因不堪忍受倒地不起,王某才停手。此时王某要求被害人与其进酒店房间,但被害人已无法站立,便伸手向王某请求搭把手,王某伸手将被害人拉近房间(此情景均被酒店电子眼记录)。进屋不到一分钟,被害人便坠落死亡,死亡时被害人上身赤裸。现当地刑侦部门因各种客观原因对该死亡案件无法予以认定。请问此案王某是否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害人亲属在公安部门无法予以死亡认定的前提下是否能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田某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吴某行为否构成拘禁罪、敲诈罪、故意伤害罪?
田某由于与妻子吴某感情不和分居,未办理离婚手续,后与金某恋爱并有同居关系致使金某怀孕,遂准备协议离婚,在协议过程中,吴某母亲邀集一帮亲戚朋友,向田某索取赔偿,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迫于无赖田某筹措了5万元给了吴某,吴某拿到钱后对田某进行多番殴打,并扣留金某威逼其作证,欲告田某重婚罪。
王某,25岁,于2004年12月20日潜入某市棉花仓库,意欲搞点棉花回家缝制棉衣。不料,该棉花全都被打捆万百余斤的大包,王某见搬不动,就掏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想烧断捆绳后搞几包小包棉花回家,结果在烧棉花捆绳时引发了棉花仓库起火,将该棉花仓库的棉花全部烧光。
亲人在公司提供的保用了国家已禁止生产销售的直排式热水器至人死亡,能不能定性为故意伤害或杀人
我母亲被人用玻璃杯砸伤了左脸包括眼部,有6-7cm长的伤痕,缝了几十针,眼睛内血管破裂,动了手术,如果不痊愈眼部会变形而且流泪不止,会留下伤疤。 我想知道伤人者的行为,构不构成故意伤害?我母亲未动手,可以说是无故被砸。我们可以要求怎么样的赔偿
这个案子发生在渭南市09年12月份,到现在三年多了民事赔偿一直未得到解决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在民事判决中还不与支持死亡赔偿金。主犯还在潜逃,从犯到时抓了有十几个,从案卷中目前这个主犯跟受害人没任何关系,那他为什么要故意去伤害受害置于死地呢?幕后操纵他的人又是谁呢?案子起因是受害人是去找甲方干工程老板为
这个案子发生在渭南市09年12月份,到现在三年多了民事赔偿一直未得到解决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在民事判决中还不与支持死亡赔偿金。主犯还在潜逃,从犯到时抓了有十几个,从案卷中目前这个主犯跟受害人没任何关系,那他为什么要故意去伤害受害人置于死地呢?幕后操纵他的人又是谁呢?案子起因是受害人是去找甲方干工程老板
这个案子发生在渭南市09年12月份,到现在三年多了民事赔偿一直未得到解决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在民事判决中还不与支持死亡赔偿金。主犯还在潜逃,从犯倒是抓了有十几个,从案卷中目前这个主犯跟受害人没任何关系,那他为什么要故意去伤害受害置于死地呢?幕后操纵他的人又是谁呢?案子起因是受害人是去找甲方干工程老板为
王某于2009年分别借去三家总共30万元人民币,当时打的借条,搞养猪生意,因生意不景气又计划买车,据他说买车时被人骗去数万元,随后携剩余款一走了之,未向三家人说明去向,只留下一封信,说是去别的地方搞生意挣钱,至今音信全无,这种情况该怎莫办?王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诈骗行为?
被害人李某(女)与王某与几年前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今年4月20日,王某在酒店走廊对李某进行连续数十分钟的殴打,期间酒店工作人员及过往人员对王某的伤害行为进行了劝阻但未能制止。直到被害人因不堪忍受倒地不起,王某才停手。此时王某要求被害人与其进酒店房间,但被害人已无法站立,便伸手向王某请求搭把手,王某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