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冻结,暂时不能过户,通过协议约定能进行公证并受到法律保护吗?
因城市规划原因,卖方一处房产被暂时冻结,不能过户..我想通过协议约定双方行为,比如解冻后协助买方过户,并约定如果拆迁的话所得费用的分配方式及违约责任等..这样的协议是否可以公证?如能公证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么? 卖方此房产为公产房
没有在房产所办理房产过户,仅仅在公证处公证房产的买卖,可以得到法律保护吗?
我看了一套旧房,我们这里的房产过户都停办,房主建议我们和他们一起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房产过户,直至房产局开始房产过户办理,可是我听说在没办理房产过户之前,仅仅公证了还是得不到法律保护,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