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贷款购房,购房时未办理房产证,只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和贷款均为男方名字,婚后房贷没还完。现准备办理房产证,女方要求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 1、房产证可否加上女方名字。 2、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那么房子应该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如果加上,房产证上有女方名字,房子是否为双方共有财产,是否会对以后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我的姐姐和他现任丈夫已经没有感情,协议离婚,儿子由我姐姐抚养,有一套房子留给儿子,可是办理离婚手续时,民政局说如果一旦离婚,男方只有房屋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姐姐带着儿子在我母亲家居住,房子男方居住),所以男方怕离婚后我姐姐把房子卖了,就一定要让我姐姐写一个协议书。协议说等
我和老公领证后去买了一套贷款的房子 首付是他们家付了 但交款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其余的贷款一直由我来还,如果我提出离婚了该怎么分
大约在2002年的时候,我父母把我父亲单位的房改房出售了8.5万元钱。随后我母亲添了1万元,我也添了一万元钱,以总价10.5万元,买下了现在我父母住的房子。但是事后,我父母一直没办理过户手续。大约在2004年,我跟我的母亲一起办了过户手续,把房产过户在我的名下,当时我父亲不知道,因为我父亲不是个本份的人,再一个原因
请问:爷爷奶奶都已去世,有五个子女,我和父母住在爷爷名下的房屋内20年,由于未过户,此房属于父母婚房,没有书面遗嘱,此房如果拆迁或出售 归属是5份还是我们自己? 倘若此房属于5个子女平分,假设我父母离婚 是否应该按照婚后财产夫妻双方平分 之后产权归属是按照父母分割后 他们兄弟姐妹再分割,还是按照兄弟姐妹
麻烦了。有问题请教。 本人2002年2月领结婚证,(但没共同生活); 2002年5月,本人个人全款买了房子; 2003年4月,办喜筵,双方开始共同生活; 2004年4月,房产证才办下来,是我的名字; 现在2012年,双方离婚,这房子是我个人的,还是双方共同财产? 谢谢!
我们婚后买了一套房子,总价20万元,首付8万,剩余的按揭购买,现在夫妻感情破裂想要离婚,请问房子的归属权和贷款怎么处理?假如房子归男方,男方就需要给女方补偿吗?补偿金额是多少?还有,贷款就归男方独自归还了吗?谢谢各位老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