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男女双方婚前的债务在婚后如何偿还?是共同承担还是个人承担?例如:男方贷款装修房子,房子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当结婚后女方是否有义务偿还此房贷?结婚后如果女方已经一起承担偿还房贷在离婚时用什么方式证明偿还的金额?如何分配家中的财产?
最近可能会打算和男朋友结婚。但是我现在有两个问题不是很明白。 一、我自己名下有一套房子和车子,户主名字是我,我们结婚后,这套房子依然是算做我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公证的? 二、我男朋友家里现在把房子抵押给了银行贷款,这笔债务,是不是就跟我没有关系?无论他们偿还与否,我都不需要担负任何责任?
夫妻离婚后,他们所欠的债条应该由谁来还?债条署名是妻子。 债条是该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所欠另外一方的债务,现问男方还款,男方提出该署名并非自己的强烈不还,也不愿意跟前妻共同承担一半。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我4月份转了一辆私人运营但由公交公司管理的公交车,当时和前车主也签了合同,可6月初公司通知说我们这车在公司有欠费,让我们交清欠费,而这些欠费全是我们接车前的费用,我们签的合同也写的很清楚,接车前的所有债务由前车主承担,现在我们让前车主去交清自己的费用,一共18000元,可是人家就
在90年我父母借给一个亲戚10万元钱,说是5分利,没写欠条,后来他做生意赔钱,就一直赖着不还,当时是他和他的两个儿子去我家拿的钱,那现在他的两个儿子是否应该和他一起偿还这笔欠款?现在我家就让他按照存款利率计算,让他还25万,他还是赖着不还,如果到法院起诉他,他的房子估价大概15万,不过他的房子是农村的,而且他
尊敬的律师朋友:我想向你们求助一下。 我姐姐和姐夫结婚一年多,育有一子一岁多。他们结婚名下没有房子,只是男方家里老人名下有两套房子。自我姐怀孕到现在小孩一岁多我姐夫没尽到做丈夫和爸爸的责任。每个月工资从不往家拿,还总是从家里老人要钱,婚前的时候我姐办了两张信用卡,他俩婚前欠了信用卡两万多,用于筹备婚
各位律师好,请问我们婚后的房子有贷款,协议书上写的是离婚后的贷款由男方自己承担,房子归女方所有。那么离婚后男方无力偿还贷款了,那女方有没有责任替他还呢?贷款会怎么解决?
本人上初中时父母离婚,跟随母亲生活,现已成年,并已有家庭,有稳定的工作。十几年与父亲无任何来往,现在他在外面欠了很多的债务,并找到我,要求帮他偿还,请问这种情况下,法律上规定子女有义务帮着还债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