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爷姥姥去世后有两栋房子,现在归我舅舅继承,但舅舅单身一人体弱多病,在我们家生活。可是一直没说死后房子怎么处理,除了我妈舅舅还有个大姐只是平时来看看他,还有个侄子,但从小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他人。我们家一直照顾舅舅却不知道该怎么办,舅舅也没说以后到底用谁照看,财产怎么分配,却一直住我家。
我父亲有一套房子,在去年我二哥口头答应给他养老送终,承担全部养老送终费用的情况下,同意将房产变更为我二哥儿子的名下,而且变更产权人这件事,当时是背着我们其他几个兄妹的。现在,我爸病了,很重,我二哥不愿全部承担治疗养老费用,我爸想要回房产,用于治疗和养老,请问这样可以吗?应该怎样做才能要回房子?谢谢!
我于年27收到一份法院的传票:父母均以过世,留下一套房子仍是父母的名字,家里兄弟6个,其中老四在其他兄弟不知的情况下把房子于2001年底以6万元私自卖了,并和买者签订了合同,买者多次和他协商更名过户均被拒绝,我兄弟无一人知道该事,传票上写着要求其他人协助更名请问开庭该如何处理?该房产还能要回来吗?如开庭不去
1995年结婚,2000年在双方父母资助下盖的房子,房产在男方名下,2009年家里出现矛盾,女方离家出走,男方自己签了一分协议,把一部分房产给了他哥哥,房产没有过户,协议没有公证。现在女方知道了不同意,要把房子留给孩子,男方也很后悔,请问那份协议是否有效?怎样才能把房子留给自己的二个孩子?
我父母亲已经离异,当时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房屋归我所有。但一直以来房产证上都是我父亲的名字。 前几年土地征收,我家房子就被征收了,然后补了一套新房子, 父亲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已将新房房产证上写上他的名字。 新房装修全部是父亲出的钱。 现在我父亲不同意将房子转至我名下,他意思是等他死了之后,房子才归
现有一农村重组家庭,张某(男),李某(女),李某在31岁离异后带小孩王某(男)与张某结婚,至今38年。两人无共同亲生子女,男方也有自己孩子。李某于2008年中风后半身不遂,行动不便。2011年初王某在某次探望李某时李某声称张某待其不佳,于是王某便将李某带回自己家赡养。时日不久后李某又想回张某家,张某不同意,外出
08年再婚,07年男方购房交了第一笔10万元钱,后面几笔钱有30万都是婚后交的,但还有4万是男方婚前住房公积金,请问房子有女方的份吗?房产证上可以要求加写女方的名字吗?
我是一个重组家庭的孩子,我父亲于2012年1月与一女子组成家庭,我想问的是该女子老了过后,我已经满了18岁,我有赡养她的义务吗? 我所在的地方即将被占,那么国家将会为我们重修家园,以后的财产问题该如何分割?谢谢,请帮我讲解下。
妻子与女儿名下有一套房产(无丈夫名),首付100万属于丈夫与妻子共同财产,并由妻子与女儿的名义贷款100万,已由夫妻两人共同还贷20万,现此房产市价300万。 问,妻子去世,此房产如何分割继承。
妻子与女儿名下有一套房产(无丈夫名),首付100万属于丈夫与妻子共同财产,并由妻子与女儿的名义贷款100万,已由夫妻两人共同还贷20万,现此房产市价300万。 问,妻子/丈夫去世或者离婚,此房产如何分割继承。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 原家里是一栋30多平米的小平房,带着二老一起住,由于房屋太小,故翻建成小二楼。原产权人是我父亲,家里有三个儿子,但是只有我一家三口带着二老住那房子里面,另外两个弟兄的户口均不在里面。当时翻建时,所有的建房费用全是我一个人所出,也和另外两个兄弟签订了协议。 协议内容如下 “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