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是为了扶贫的钱不公起纠纷。当事人甲乙。甲方是主持开会。。已方是开会当中的一员。已方说了一句大多数人都会犯的口头语。。。他妈卖B的。。甲方以为是骂他。。就追出去帮已方打了两巴撑踢了两脚。。。 要怎样去处理这件事
我家在湖北农村,房子后门外有一块空地,准备做房子,但是村里有一家人说我家后门外的空地有一部分30年前是他家的菜地,还说有9米宽,但是他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个地是他家的,更加没有证据证明这个地的面积有多大,因为时间太久远,是上一辈人的事情了。所以他家不让我家做房子,我想问一下,这个情况通过法律途径应该如
当地的村委会将一个山先卖给了A,然后第二年又将山上的一块地卖给我家,现在A家说我家占用他家土地,当地的镇政府将土地判给了A。我家感觉村委会属于一块地重复卖,应该给我家一定的赔偿,但是村委会说什么都不管,应该怎么办?我家有购地合同,是否可以要求村委会赔偿?
我家在黑龙江哈尔滨通河县一农村,有30亩地转包给了邻村。转包期限是200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0日,共23年。转包金才共4万元。平均每年才1739.13元。但这份转包合同是我母亲在我父亲出国不在家时被承包人忽悠代签的。合同上村委和镇都有盖章。后来我父亲知道以后想把这份合同撤销,不知可否?原因是:1)转包费低得离谱;2
关于农村土地宅基地兄弟之间的纠纷问题:以下简称(甲方为大哥,乙为小弟)
房屋使用权产证在1993年登记乙方的名字(该房产证是以前一所老瓦房,面积为54平方米),而土地证登记甲乙名字,土地的总面积达200多平方米。在20年前甲方的户口迁移到市区居住,也就是说非农村户口,那以前的老瓦房乙方在8年前就已经拆掉从中在该土地证的范围内在中间建立一所两层新楼房,在建设房子之前甲方也同意乙方在“
关于农村土地宅基地兄弟之间的纠纷问题:以下简称(甲方为大哥,乙为小弟)
房屋使用权产证在1993年登记乙方的名字(该房产证是以前一所老瓦房,面积为54平方米),而土地证登记甲乙名字,土地的总面积达200多平方米。在20年前甲方的户口迁移到市区居住,也就是说非农村户口,那以前的老瓦房乙方在8年前就已经拆掉从中在该土地证的范围内在中间建立一所两层新楼房,在建设房子之前甲方也同意乙方在“
我家在黑龙江哈尔滨通河县一农村,有30亩地转包给了邻村。转包期限是200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0日,共23年。转包金才共4万元。平均每年才1739.13元。但这份转包合同是我母亲在我父亲出国不在家时被承包人忽悠代签的。合同上村委和镇都有盖章。后来我父亲知道以后想把这份合同撤销,不知可否?原因是:1)转包费低得离谱;2
我家在黑龙江哈尔滨通河县一农村,有30亩地转包给了邻村。转包期限是200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0日,共23年。转包金才共4万元。平均每年才1739.13元。但这份转包合同是我母亲在我父亲出国不在家时被承包人忽悠代签的。合同上村委和镇都有盖章。后来我父亲知道以后想把这份合同撤销,不知可否?原因是:1)转包费低得离谱;2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家用一块地加2000元与A换了一块地,这块地是A用2000元向B买的,现在B向A要回这块地,A于是来找我家要回这块地(现在地价在我们村已经很高了),当时换地的时候没有立字据,请问我现在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谢谢!!!
自1998年本人承包了另一方中标的土地,截止到2010年12月28日又向本村支付了后六年的承包费,但是2011年,原中标的一方要求将承包的土地归还于他,并且由于本村支书收到了对方的好处,中间也不进行调解,就直接对我说,将承包的土地归还于他,是否合理。
某国内知名企业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组织拆迁及后续开发工作。村委会以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的议事组织,通过了拆迁补偿办法--拆迁补偿明白纸。 办法中,对拥有宅基地同时户口所在地仍在村里的村民(有房有户) 和拥有宅基地但户口已由于种种原因迁出的村民(有房无户)给予了差别很大的对待。 有房有户,除去每人补偿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