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原告冯XX与被告吕XX经人被告姐姐介绍相识,于2009年2月13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9年10月17日生一女。被告吕XX在婚前患有精神分裂症,情时好时坏,被告及其父母和姐姐均未告知原告被告患病情况。婚后被告时常发病,大打大骂原告。2010年1月,原告回娘家居住至今。
2008年11月,原告冯XX与被告吕XX经人被告姐姐介绍相识,于2009年2月13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9年10月17日生一女。被告吕XX在婚前患有精神分裂症,情时好时坏,被告及其父母和姐姐至今均未告知原告被告患病情况。婚后被告时常发病,大打大骂原告。2010年1月,原告回娘家居住至今。
男方领证前隐瞒精神分裂症,六月一号领证,十月四号发病,才得知病情已有五年。现仍在住院。恋爱期间,说过他刚毕业的时候压力大有点抑郁症,期间在柜子里发现精神分裂的药,但他解释说是多年前抑郁时的药物。很久没有服用。后才得知期间一直偷偷吃药。这样的情况是否能叛婚姻无效。谢谢
2009年经人介绍与她相识,然后结了婚,于2010年12月份生了一男孩,未满月时,女方精神病复发,我现在该怎么办?
1.本人婚前有轻度精神病经治疗后能上班做事,男方知道有病和我结的婚 ,结婚后婚姻是否有效 2.现在男方要离婚,我们生了一个儿子,我能争取到哪些权利? 3.男方婚前个人借款买的商品房(借的私款,婚后还的款)是否是共同财产?
婚前问过其是否有欠外债,说没有,然而在婚后拿了结婚证得知其有外债在身,加上其所有事都对我隐瞒,已为夫
婚前问过其是否有欠外债,说没有,然而在婚后拿了结婚证得知其有外债在身,加上其所有事都对我隐瞒,已为夫妻却得不到最基本的信任,经常吵架,这样的生活真的无法再过,在生下孩子后我毅然离去,现在孩子才5个月大,跟其协议离婚,其不肯,我要上诉离婚,哺乳期间,法院能否判离婚,
我准备九月结婚,男友买了一所房子,首付20万,还有贷款19万,购房合同已签,发票也开了,写的他的名字,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但贷款结婚后由我们共同还,男友答应我办房产证的时候把我写成共有人,我怕他家人不同意,写了婚前协议:双方拥有住房一套,位于 。此房为独立产权房,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日
您好,我和我先生在挪威注册结婚,没有经过大使馆认证在国内也没有重新登记,我们都是中国人,请问我俩的婚姻在国内是否有效?
我与老公婚前签订了协议,一式两份。但当时由于不记得双方一起购买的房产具体地址。后来依照房产证补充上了其中一份的房产详细地址。两份协议均有双方签字。请问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