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在广东惠州市注册了一个公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合伙开的,然后因为各种问题后续没有继续管理,有管理的时候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管理,后来因为长期没有管理被拉黑,现在有几个问题诚心请教律师朋友们给个解答,万谢。 1、这种情况下的拉黑是永久性的吗?如果法人想再开公司需要等多久? 2、会影响个人征信吗
我在上海担任企业法人,因为没时间过去注销或变更法人,所以故被列入黑名单。现在又在贵州担任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文化经营许可证负责人。请问,这个对我这边的经营会有什么影响?
一名普通职员所在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我有什么影响,可以出国么
一名普通职员所在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我有什么影响,可以出国么,企业外派我出国没问题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