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骗了四千多元钱没写字条也没有第三人在场公安局能立案吗?
前几天我和一所谓朋友计划合伙做生意,前天我交给他四千多元钱,当时我们互换了身份证复印件,他还在一本子上给我写了张借条,但第二天我发现他将借条偷走并失踪了,现在电话打不通,发短信不回,请问这样我能到公安局告他诈骗罪吗,公安局如果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合理吗?(注:1.他偷走了借条但因纸张较薄还留写借条时的那
2012年5月,一同事向我借款20万,定期付利息,两个月之后却失踪了,后来才知道她同时还向多人借款了,现在一年多过去了,我是否可以向公安局报警立案呢,立案的话需要什么条件?如果向法院起诉是不是没有向公安报警立案效果好?
我父亲别人打成骨折,法医鉴定轻伤一级,公安也立案了,可是公安局迟迟没有逮捕犯人,怎么办?
刚才我问了一个律师,他回答我有了公安报案立案的条子可以叫银行先帮我冻结这笔钱
刚才我问了一个律师,他回答我有了公安报案立案的条子可以叫银行先帮我冻结这笔钱,因为当时忘记马上拿条子叫银行业务人员先冻结这笔钱,请问您现在我这件事情超了24小时了,现在还能冻结出这笔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