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04年借了朋友一笔钱,利息2分..<朋友的文字未约定还款时期> 04-2010期间多次向他催还款,他都是口头上说马上还...(也不肯累计利息打总条) 借款04-2010年期间没有拿到一分钱本金和利息.. 我想问的是, 法律上我能否自行把本金和利息统一算1次,再按总金额累计重新计息?
05年的时候我借了十万给别人,写了借据,但没有写关于利息之类的说明。。现在我要他还钱,有利息可收吗。。。。如果没有,我可以申请要利息吗?
本人因购房需要,要向公司借款5万元,款已经借到,但现公司规定,要我们拿购房发票当借款抵押,还完所借5万再把发票还给我们,而我们买的房子要今年12月才可以交楼,如果把发票给了公司,交楼时又要向公司要回,太麻烦了,如果真的把购房发票给公司当抵押,要不要通过什么手续,比如说要不要写发票签收单之类的?证明发票交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于十日之内偿还原告借款120万元,并支付该借款的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120万为基数,期限自2010年7月1日起至偿还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说
最近发现丈夫背着家人私下向朋友借款。我和女儿与丈夫签订了书面责任书,明确了家庭成员借款:如果借条上只有一人签名的属借款人私下借款,并明确了私下借款的还款原则是“谁借款,谁偿还,家庭其他成员对此债务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并适用于家庭成立以来的所以债务)。最后,丈夫、我和女儿都在该责任书后面亲自签了名。
婚前老公买的房子,但现在还有十万债务,现想向我家借取十万,打个欠条,之后房产证办理他的名字,他说再去公证处公证下,房权有我的一半,这样可以吗?有用吗?再者那十万元的借条,以后若是还不上,可以拿这个借条作为字据做为证据起诉吗?我需要分担的吗?
张三借我10万元,期限5年,利息是每年8000元,利息是定在每年9月7日还,如不能如期足额归还利息和本金,借款人就付2万元违约金,请问如果第一年的9月7日不能归还利息8000元,借款人是违约吗,我能终止这份借款合同吗(过期一天或几天不能还第一年利息是属于违约吗)谢谢。
我家跟A借款,然后A委托法院来收款,我们现在把本金都还完了,但是超过了还款期限。现在法院说要收手续费和利息,利息之前是没提过的,现在说要收7000的利息。感觉很随意,好像可收可不收的感觉,这是合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