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开的原始收据丢失了。我是在单位给交的生育保险,到医院把收据的复印件复印后并盖上医院的财务章,生育保险还可以报销吗? 我们这里劳动局的人说没有原件不能到财政局签字报销。复印件盖医院财务章也不可以,具体应该询问哪个部门,真的不能报销了吗?
我父亲是开县的一名退休教师,两年前到我在乌鲁木齐的家生活,今年6.2日因身体不适送到新疆职业病医院(原名新疆煤矿总医院)检查治疗。医院初步诊断严重贫血需住院检查治疗,经医院进一步检查后确诊为胃底癌,建议手术和放化疗。我们不愿在新疆手术提出转到重庆医治,于6.4日回到重庆并于6.6日住入重庆大坪医院住院部胃肠
本人于09月27日发生交通意外造成右脚内踝骨折,09月29经过内固定手术(植入两颗钢钉)治疗。今天是11月21号,两个月来,由于无法自己照顾自己,老婆又要上班,都是我岳母照顾的。医生说恢复时间要三到四个月,请问像这样的情况可以要求医院开护理证明吗?要是医院不开护理证明,法院会支持护理费吗?
社区医院的医生诊断证明能做为去做法医鉴定的所需材料吗?社区医院也是医保\社保指定诊疗机构啊?做法医鉴定需几级医院的医生出具诊断证明?有明文规定吗?现在的广大农村不都是乡村卫生院医生出具诊断证明才做的法医鉴定吗?现在我有社区医院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我能去做法医鉴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