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几年前把一块30m*70m左右的地承包出去的.承包期限是十年. 当时合同上只写了承包的宽度30m,长度并没有标明. 只说乙方在使用的范围外甲方还可以继续种地. 而且也没有说明这块是用做什么的,但是现在这块地下面有铁石,他们挖铁石指定要破坏掉土地.如果现在我不让他挖合不合理 是不是合同上没有标明土地是用来做什么的.他们破坏土地,我就有权制至.
我的一个朋友以前和别人家的地换着种(两家是直系亲属),现在亲戚去世了,村委会抽回土地补给他人,我朋友要种回以前自己的那块地,并在以前的那块土地上挖了两个坑后换了一些比较好土,原因是挖坑的地方原来的土质不好耽误作物生长,可是现在的到补地的那家不让了,让我朋友把土地恢复原状并赔付1000元作为补偿,而且已经
我想咨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在未到期限,被企业征地后,个人应该得到补偿如何计算? 如果企业勾结村委非法征地,失地农民个人应该找什么部门解决此事?
在农村租了一块土地,我是乙方,合同上约定租金每年交一次,每年10月1日前交清,如果到期不交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租赁,现在9月多了。还找不到甲方,打电话也不接,钱也没办法交给他,可能他想用这个方法和我解除合同,请问现在有什么办法,能维持合同。急啊。帮帮我吧
95年,我村要修村路,村委因需资金固将村里机动土地承包,承包年限7年,按当时土地最高价格进行投标的,村里要求2010年-2016年我开始经营,现才耕种一年,有的村民开始对土地承包价格有意义,说承包的价钱按现在的价格太少,要求终止承包合同,从新承包,我想询问一下,我当时承包的合同是否继续生效,我承包土地的年限与土
2009年冬,我将土地承包给李某,在司法所签订的协议,约定了承包费,面积为60亩,我当时在60亩后注明大亩,承包期为一年。李某始终拖欠我一部分承包费,2010年秋后我向李某催要拖欠的承包费,李某称因土地面积比实际少很多,以此为由拒付拖欠的承包费。实际上我的土地是60小亩,土地使用证上也是60小亩,我也是按60小亩收的
2009年冬,我将土地承包给李某,在司法所签订的协议,约定了承包费,面积为60亩,我当时在60亩后注明大亩,承包期为一年。李某始终拖欠我一部分承包费,2010年秋后我向李某催要拖欠的承包费,李某称因土地面积比实际少很多,以此为由拒付拖欠的承包费。实际上我的土地是60小亩,土地使用证上也是60小亩,我也是按60小亩收的
对方2004年与村民签了租凭责任山合同,内容为8亩茶山地,时间为50年,还写了可以转租,转包。但不能出售。村委也盖了章。别的也写了很清楚,这样一份合同,对方在2006年与我写了一份转让合同,连同原合同,一同给了我。请问这样做合法吗?这样不行的话,转包又因该怎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