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具体情况大概是这样的,我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B约我去KTV玩,到了KTV以后,B的一个朋友C也被叫来,我和C是不认识的,由于B和C都是开车来的,B就没有喝酒,而且对C说,你也不要喝酒,你如果要喝的话就不要开车,结束了我开车送你回家。C口头答应,中间C主动找我喝了一杯啤酒。结束以后,C执意要开车回家,我和B苦劝未果,我就对C说,你别管我了,我自己打车回家,你想办法把C送回去,然后就打车先行离去。
第二天得知,C仍然是开车走的,B不放心,开另一台车跟在他后面,过了几分钟,C由于超速撞上隔离带死亡。
这种情况,作为刚刚认识C几个小时,并且对于其酒驾行为有过劝阻的我,对C的死亡有没有连带责任? 谢谢
经鉴定 死者酒精含量仅为30mg/ml,为酒后驾车,远未达到醉驾标准,但超速是可以确定的。
甲乙双方签订手写合同已经生效,店铺转让订金合同(还未签署转让合同),如果甲方毁约店铺不转给乙方,而乙方以为店铺已转,进了货物,和装潢公司签订了合同,如果甲方毁约,这些算不算连带责任,后果又怎么付
甲机动车辆与乙机动车相撞,至乙车上一人死亡,乙负主要责任,甲负次要责任。甲、乙是否应负连带责任,为什么? 各种回答都有,但都没有说为什么。再明确一点,是不是构成共同侵权(无意思联络但直接结合?)
我有件事很着急问吧觉得不好意思,不问又很担心,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我爸的公司是股份公司,婚前婚后都有以我的名义买的集团的股份,我是自然人,每年分红也挺可观的,养家养孩子都没问题,我公公婆婆是做生意的,老公也受他们影响想开公司,自己注册了公司当法人,本来可以生活的很好,他这一开公司风险也跟着来了,万一
我的家中被盗,自己收藏的三把猎刀被小偷拿走了。如果这几把刀被小偷拿去从事违法活动(因为经常把玩这几把刀,上面有我的指纹),我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谢谢 因为损失比较小,加之现场已被打扫,故没有报案。如果这几把刀被小偷拿去从事违法活动,刀具遗留在现场,在找不到小偷的情况下(因为经常把玩这几把刀,上面有
我是一个刚出入社会一年的大学生,由于法律知识的淡泊,我在一家公司打工,一次公司老板让我拿身份证去办一个新的公司需要联名才能办理,我出于对公司的支持把身份证拿了过去,后来办理了一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初想没什么,还一直尽心尽力的为工作做贡献,公司开始民间借贷,也没多想,老板也对联名的事情说不会让
借款人于2011年6月向出借人借款壹佰万元,在借款协议中,借款人以自己公司作为第一担保人,以其弟作第二担保人,以承接的在建工程项目部作第三担保人,并以在建项目的业主单位房产证作借款壹佰万元的抵押依据。 借款名义是以在建工程资金需要,而借来的壹佰万元实际直接汇入了借款人自己的公司,并未用于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