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身份证显示我是1985年12月9日出生的,我于2012年3月15日结婚登记,并于2012年4月3日到2012年4月12日请假10天回家摆酒,按婚姻法,劳动法和广东省的计划生育条例,我是不是属于晚婚?晚婚是不是享受13天带薪假期?其中带薪是不是按照平常上班的人那样发,即基本工资 全勤奖金 销售提成?如果公司只发其本工资 当月全勤奖
我在一个小厂工作,,现在不准备干了,老板不准备给结清工资,工资有12月,1月,2月还有这个5月的没给,在这工作三年多,没签过劳动合同,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他们会给我处理吗?我手里的证据有几身工作服,还有 发工资的农行卡但是是自己开的户,每次发工资都打这张卡里。还有同事可以证明我是这的员工并拖欠工资。通过劳动
1、公司每月扣风险金,可以不受提前1月提辞职申请,自动离职不?第二,可以申请仲裁合同无效不? 2、加了两个多月班,不发加班费。这个如何算加班基数?合同上写的工资只是实发工资的近1/4,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谢谢!
我单位一女职工发现怀孕后医生建议休假4个月,此员工之前在本单位做满两年,刚刚续签4年的劳动合同.请问她在孕期休假期间的工资应该怎么发放?法律在这方面有无什么明确的规定?
老师您好,我现在在一家私营工厂上班,劳动合同签了,来公司有6个月了,现在怀孕5个多月,请问有产假工资吗?是公司发放还是社保局?总经理说必须在公司服务满12个月才有产假工资,是吗?我现在满24周岁,属于晚育,还有没有其他奖励政策?
您好,我想咨询您有关与我的情况,如下: 我与公司签订了任务责任书,我上班从2月10到现在,每月底薪是2000元,报销费用为3000元,每个月扣除500元从底薪中作为公司的押金,现在过去三个月了将近,我想辞职,请问我的这些费用是合法的吗?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我的责任书上写的是前三个月为试用期,没有销售任务。请您帮
尊敬的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昆明市东川区云锻机床厂的一名装配工人,我没有和厂里签署劳动用工合同,现在厂里拖欠我们3月份到4月份的工资。请问我们有什么办法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员工哺乳假期间以竞聘落聘为由进行了岗位调整和降工资级别。员工本人提出的仲裁诉求是调整岗位可以,降工资不合理。理由:公司的薪酬制度有规定调整后的岗位是可以领取原岗位级别或更高级别工资的,或者说是员工在原岗位时所领取的工资级别是在调整后的新岗位工资级别范围内的,公司单方降低工资并没有和员工本人协商
公司因资金不足停工一段时期现即将复工,宣布停工时公司与工人有口头协议停工期间支付工人基本生活费;现公司通知某工人前来上班,但该工人没按规定时间来复工且表示不想再来上班了,也未办离职手续,按公司规定是做自动离职处理。请问公司应该支付停工期间该工人的基本生活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