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中间人,我的一些朋友找到我要办事情,事情我办不了找到我另外的一个朋友,他说可以办。我身为一个中间人联系到我办事的朋友,现在办事的朋友因为为其他人办事情出事了,已经被公安机关拘留,想问问公安机关调查起来我算不算合伙人。我与出事情的朋友之间来往的金钱有借据。
我和一个女孩去年也就是2012年1月确定恋爱关系,她自己称在酒店工作,在年底时说手提包丢了要我给她打钱回家,之后又说在外面玩钱丢了,过年回不去家了让给打钱,但因为一些原因没给她打上,2012年过年后 2月1日 她来我这说给她侄子买礼物钱不够,我借给了她300元,她说发工资后还我,2月4日上午时说她朋友要做个手术急用,
我是开淘宝店的 因为不想做了 想把店铺使用权利卖出去 后来有个买家要买我的店 他给了我份合同 我签了给他寄了过去 然后我们在网上交易了 我给了他店铺的信息 他登陆了验证了没问题 就给我打了8000块钱 但合同中写明了 两点 第一双方必须人脸相片加身份证扫描件给对方 第二 给指定的银行卡打款 加合同签字 必须符合以
他以朋友的关系跟我们这群朋友借去现金 20多万做生意、 朋友人数应该就 5 6 个人吧。 我能够去报警吗? 他这样属不属于诈骗?
一个朋友,他其实没有离婚,但是他以处对象的名义·交了个女朋友·在此期间多次从家中拿钱·与女朋友相会·在这期间朋友提出要买电脑·女朋友拿来4400元用于买电脑··但朋友后悔觉得对不起自己老婆·后悔和女朋友在一起·就分开了·但4400元没有归还··现在女朋友要追要4400元··并且要告这位朋友诈骗··请问这个可以立
网络上认识一个女孩,网络处对象,她说她欠别人钱让你帮还,总共1200元,结果人消失了 但是现在还能联系上,但是就是不搭理我,同时向其他人处对象,甚至索要手机充值卡。这样是否算网络诈骗
我在工作中认识了一个女朋友,恋爱一年后,因我不想再去厂工作。女友要求分手,我同意了。在些之前我女友在我卡上刷了一万元现金以她的名字存入银行。 现在我想要回那笔钱,她确不给我了。 真实故事 我和我女友恋爱的第五天,在她的色诱与欺骗下失去了我的处子之身。相认了半个月就来长沙家中过年,她虽然不是很漂亮,
我朋友用我手机打电话结果人走了。我也联系不上了。他说来我这放东西东西还在这我打我手机都是关机的,他电话也没人接,我才买的手机价值4000、、
五年前,甲和乙合伙做生意,生意没做成,甲把钱都花了,今年乙起诉甲,告甲诈骗,这样能算是诈骗吗
五年前,甲和乙合伙做生意,各拿一部分钱放在甲手,生意成了对半分,可是没做成,甲要退还乙的钱,乙说先把钱放在甲手,以后有机会再合作。后来甲跟乙说又有生意要做,又从乙手里拿了一部分钱,生意又没做成,但是这次甲没告诉乙生意没做成,甲也没退还乙的钱,乙也没向甲索要。之后甲把做生意的合伙钱挥霍了,当乙追问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