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长领域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公司犯罪 公司收购 公司清算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认证信息
执业证号:13401201510832505
执业机构:北京蓝鹏(合肥)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
Email:2466673752@qq.com
地址:包河区滨湖新区金融港中心13楼
详细介绍
为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及下属支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保险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在向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期间.完善并熟练使用[一站式\\\\\\\"的金融服务.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得到服务单位的广泛好评.在刑事辩护方面.先后成功的办理了吴某寻衅滋事罪(系传销人员且为老总级别.判一年七个月),邓某某盗窃罪(判六个月),洪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涉案金额近40万元.一审认定金额7万余元.判十个月),杨某等人故意伤害罪(致一死一轻伤.判决杨某对死亡结果不承担责任.仅承担造成轻伤一级的刑事责任.被判一年四个月)等.取得了家属及嫌疑人/被告人的认可与感激.维护了其正当权益不受侵害.在知识产权领域.亦办理了大量的商标权案件以及著作权侵权等案件.很好的维护了产品品牌并保护了当事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利.在楚律师并不算长久的执业期间.楚翔律师利用其所学知识以及执业期间熟练掌握的诉讼技巧为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护盾和矛的作用.不仅仅全面为当事人预防法律法律.也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给予侵权者有效的打击.
楚翔律师的法律格言是: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