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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谈中介合同纠纷:交易谈成,客户拒付中介费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6-09-08    作者:刘远律师
不少房产中介都遇到过这样的烦心事:辛辛苦苦撮合客户完成二手房交易,房子都已经过完户,客户却找各种理由不肯付中介费,甚至直接把联系方式拉黑。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了解到,很多中介不知道该怎么维权,也有部分购房者认为,中介只是帮忙看了几套房子,后续过户贷款又没出力,就不应该拿佣金。但事实并不是这样。今天就跟大家聊聊,碰到客户成交之后拒付中介费该如何处理。
一、二手房交易完成,买方拒付13.6万中介费案例有这么一起二手房纠纷,中介撮合了一套680万的二手房买卖,按照中介合同约定,佣金按成交价的2%计算,一共是13.6万元。等到买卖双方办完房屋过户之后,买方觉得中介仅仅只是带看了几次房屋,没有做什么实质性工作,不肯支付这笔中介费,还直接把中介微信拉黑。中介公司多次上门、线上催讨都没有效果,最后只能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认为,中介的主要义务就是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只要合同签成,中介的核心工作就算完成。过户、贷款属于后续交易环节,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不能拿来当做拒付佣金的理由。最后法院判决,买方需要支付13.6万元中介费,同时还要支付逾期产生的利息。
二、中介能不能拿佣金,看有没有促成合同成立很多人对中介服务存在误解,以为中介要把过户、贷款全部办完,才可以收取中介费。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就要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这类案子,重点就看两点:一是中介有没有撮合双方把买卖合同签下来;二是有没有完成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只要这两点做到位,客户就应当支付佣金。过户、办理贷款这类后续事项,如果合同没有专门写进去,就不属于支付佣金的前提条件。
三、提前做好几件事,避免中介费讨要无门不管是中介还是买卖双方,前期把手续做好,就可以减少很多佣金纠纷。第一,中介服务一定要签书面合同,把佣金金额、付款时间写明白,最好约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就支付佣金,不要把付款时间全部押在过户之后。第二,整个服务过程要全部留痕,房屋带看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签约照片、陪同业务记录都要保存妥当,证明中介确实提供了对应服务。第三,遇到客户拖着不给钱,要及时发函催告,并且留存送达的相关记录,如果协商不成就要及时起诉,不要超过诉讼时效,错失维权机会。
结语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提醒大家,中介付出劳动促成交易,有权拿到合同约定的佣金;买房卖房的客户,也不能随便找理由拖欠说好的中介费。不管是中介还是交易当事人,都要重视书面合同,保存好各类沟通记录。一旦发生中介费纠纷,协商解决不了就要及时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免责说明:本文仅为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性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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