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如何维权?
我作为苏州民间借贷律师,有人咨询,借出去的钱对方到期拖着不还,怎么办?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以及苏州法院裁判实践,完整解答如下:
1. 先和对方友好协商,看看能不能达成还款协议。
2. 如果协商不成,恶意拖欠,特别注意,防止对方故意拖出3年的诉讼时效,3. 这种情况,建议及时法律途径维权,先准备好起诉状,一式三份,
4. 到管辖法院原则,原告就被告,一般情况在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新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也可以到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5. 常言说,打官司是打证据,法院起诉时,要提供双方身份公安信息证明、欠条,转账记录,催款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立案材料由法院审查立案,这样就引起诉讼主张对方偿还合法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 675 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 577 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676 条(逾期利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苏州马恩杰律师执业十五年,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公司股权、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婚姻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