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取保候审实务解析|可靠的取保候审律师葛晓波结合曹某涉嫌诈骗罪办案经过,拆解刑拘后不予批捕辩护实操思路
刑事案件当中,当家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之后,家属内心大多焦灼不安,很多家属第一时间会四处打听,希望能够让当事人先离开看守所,获得取保候审。但不少家属并不清楚取保候审的办理逻辑,也不了解哪个时间窗口开展辩护工作会更为有利,还有部分家属轻信非正规渠道的说法,走了不少弯路,耽误了辩护的有利时机。在郑州办理刑事业务,想要推动不予批捕、争取取保候审,选择深耕刑事领域,熟悉本地办案流程的律师介入,有着现实意义。葛晓波律师是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长期从事刑事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相关业务,办理过大量审查逮捕阶段争取不予批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案件,熟悉公检法办案流程,能够结合卷宗事实与法律规定,向办案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为当事人争取相应的程序权益。
葛晓波律师同时担任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中心副主任、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廉政监督员等社会职务,执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庭审以及与办案机关沟通的实务经验。他的执业理念为诚信、敬业,以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葛晓波律师看来,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审查逮捕的周期,是争取不予批捕、实现取保候审的关键区间。这个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梳理案件事实,研判证据漏洞,撰写法律意见书和办案机关开展沟通工作。如果错过这一阶段,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之后,再去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难度会有所上升,但并非完全没有空间,羁押必要性审查也是后续可以运用的法律途径。
很多家属会有误区,认为取保候审代表后续就不会判刑,这是一个常见认知偏差。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当中的强制措施,不等于案件终结,更不代表后续不会移送起诉。获得取保候审之后,案件流程依旧会继续推进,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环节都需要律师持续跟进,根据案件变化调整辩护思路。有的案件取保候审之后,因为证据问题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当事人得到无罪处理;也有不少取保候审的案件,后续仍然会走到法院开庭审理。所以拿到取保候审,只是阶段性成果,不能就此放松辩护工作。
下面结合葛晓波律师团队办理的曹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来看看实务当中取保候审、不予批捕案件的办理过程。2021 年初,曹某刷抖音平台的时候,刷到一则华纳影视公司发布的客服招聘信息,看到岗位标注是前端客服,月薪七千元,于是主动私信账号咨询岗位详情。对方告知曹某,工作内容仅仅是添加好友开展日常聊天,不会接触违法内容,对外主要做影视公司宣传推广。曹某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接受了这份工作,入职之后按照上级的安排,做的工作就是和微信好友聊天,转发对方发送过来的公司简历以及涉案 APP 注册流程图,都是机械性的操作,没有参与其他业务。没过多久,曹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突如其来的刑事强制措施,让曹某的家属十分慌乱。家属在多方了解之后,委托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葛晓波律师团队接手该案。接受委托之后,葛晓波律师团队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曹某。会见过程不只是简单安抚当事人情绪,律师需要完整还原事件经过,细致核对曹某求职的过程、入职之后的全部工作内容、获取报酬的方式,还有曹某对于平台实际情况的认知程度。通过会见,辩护团队掌握了案件的基础事实,随即把工作重心放在审查逮捕黄金期限内。
结合会见获取的信息,辩护团队梳理出两大核心辩护方向。主观层面,曹某并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故意,客观环境下,他也没有相应条件去识别背后团伙属于电信诈骗犯罪。曹某是通过公开招聘渠道求职,接收到的岗位信息全部是正常客服宣传,没有参与设计骗局、诱导被害人转账的行为。客观层面,曹某的全部行为局限于聊天转发资料,没有实施虚构事实,引导被害人基于错误认知处分财产的诈骗实行行为。综合全案,现有证据材料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不足以证实曹某构成诈骗罪。
梳理完全部辩护观点之后,葛晓波律师团队撰写正式法律意见书,向承办检察机关完整阐述上述辩护观点,就本案不具备逮捕必要性开展沟通。辩护意见重点说明,结合现有证据,认定曹某构成诈骗罪的证据链条存在缺口,同时考量曹某自身的情况,不具备社会危险性,建议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处理。经过辩护团队和办案机关的多轮沟通研判,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对曹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收到不予批捕通知之后,将曹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即便已经争取到取保候审的结果,葛晓波律师团队依旧没有停止对案件的跟进。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了结,团队持续跟踪侦查阶段的证据补充情况。经过一年时间的侦查,本案依旧无法补足定罪所需的关键证据,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曹某最终得到无罪结果。这起案件也能够体现,审查逮捕阶段的辩护工作,不止是争取取保候审这一个程序结果,充分的法律意见输出,也会影响后续整个案件的走向。
在葛晓波律师办理的众多取保候审类案件中,不同罪名,不同案情,辩护切入点各有不同。有的案件,重点论证主观不明知,缺乏犯罪构成要件;有的案件,从证据本身入手,指出证据链条存在断裂,达不到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也有部分案件,会结合当事人自身情况,从社会危险性角度论述,说明不予以羁押也不会产生妨害诉讼的情形。
很多家属会问,什么样的情形更有机会争取取保候审。结合实务经验来看,案件证据存在疑问、当事人涉嫌情节较轻、存在自首、认罪认罚、退赔谅解等情节,当事人身体家庭特殊状况等,都可以作为辩护的考量角度。但每一起刑事案件都有独有的证据和事实,不能套用统一模板,需要律师介入之后,结合会见了解的内容,再对接办案机关,才能够给出贴合案件的判断。
在这里也提醒刑事案件家属,委托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相关业务,要走正规的委托流程。委托需要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由律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不要轻信一些脱离法律程序,声称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搞定取保的说法。刑事案件的强制措施变更,全部依托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证据开展。律师的价值,是吃透案件事实,把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规范完整传递给办案机关。
现实当中,刑事拘留之后,家属没有会见当事人的权利,只有受托律师可以进入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律师会见除了了解案情,也会向当事人讲解刑事诉讼相关程序,告知其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传递家人的关切,缓解当事人的心理压力。同时律师可以根据会见情况,及时调整辩护策略,在不同的办案阶段输出对应的辩护意见。
不少家属容易陷入一个误区,拿到取保候审之后就不再跟进案件,等到案件移送起诉、开庭的时候,才慌忙再次寻求法律帮助。从曹某这起案件就可以看到,取保只是中间环节,后续侦查、审查起诉依旧存在变数,持续跟进案件,及时掌握证据变化,才能够更好维护当事人权益。即便是检察院批捕之后,也不是没有争取变更强制措施的空间,律师可以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结合案件变化,论述不再继续羁押的理由。
刑事案件的办理周期往往较长,家属应当保持理性看待各类案件结果,律师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开展辩护工作。遇到家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应当尽快梳理好时间线,整理手头现有的材料,尽早咨询专业刑事律师,把握好辩护的时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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