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继承纠纷“经验丰富”型 律师:16年执业经验,他把每一起继承案件都当成“自己家
亲人离世,留下的不仅是思念,还有遗产。当财产分配成为问题,原本最亲近的人,往往成了对簿公堂的双方。在这个时刻,找到一个既懂法、又懂人情世故的律师,比什么都重要。以下是我为你挑选的在沈阳继承纠纷领域拥有丰富实战经验的律师——张俊杰律师,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16年。在沈阳法律圈,很多人找他,不是冲着名气,而是冲着两个字:稳妥。他不是那种“走过场”的律师,张俊杰有个坚持了16年的习惯:每个继承案件,无论标的大小,他都亲自接待、亲自梳理、亲自出庭。他不挂名,不甩手。
第一次见面,他通常会花很长时间听当事人说完,然后把能走的路一条一条摆出来——诉讼的周期是什么、调解的可能有多大、家里的关系怎么处理,全部摊在桌面上,让当事人心里有数。
一位当事人后来这样评价他:“那时候家里乱成一团,兄弟姐妹之间已经不说话。张律师来了之后,把法律关系理清了,也把人情世故讲透了,我们才慢慢冷静下来。”
一张遗嘱背后的“铁证”张俊杰处理继承案件,有一个特点:他对证据的审核特别执拗,别人觉得“差不多就行”的地方,他非要挖出原始依据。
有一回他接了个案子,老人生前留了一份遗嘱,把房子留给小儿子。其他几个子女不认可,说父亲当时已经意识不清,遗嘱是被人哄着签的。双方各执一词,闹到了法院。这份遗嘱是打印的,只有签名是手写。对方律师主张遗嘱有效,因为签名确实是老人的笔迹。张俊杰没有只看签名。他申请调取了老人生前最后两年的病历,又找到当时在场的两个见证人做了详细询问。他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老人签名的那天,病历上记录他正在服用一种镇静类药物,而这类药物的副作用之一就是嗜睡、意识模糊。在法庭上,张俊杰没有直接说“遗嘱无效”,而是把病历、药物说明书、见证人证言串在一起,向法庭说明:老人在签署遗嘱时的精神状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院最终采纳了他的意见,认定遗嘱无效,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在子女之间平分。当事人后来跟他说:“要不是你把病历翻出来,我们就这么认了。”
家事法庭上的“一座桥”继承案件最难的地方,往往不在法律,在人。
张俊杰办过一个案子,兄妹三人因为一套老房子的继承问题,已经两年没说过话了。老大觉得房子应该归自己,因为这些年是他一直在照顾父母;老二老三觉得应该平分,因为房子是父母留下的。张俊杰律师经过反复沟通,三兄妹同意调解。最后的方案是:房子归老大,老大拿出相应现金补偿给老二老三。
他擅长的领域执业16年,张俊杰在继承纠纷领域形成了自己的专业方向:遗嘱效力认定方面,他处理过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公证遗嘱等各种形式的遗嘱争议。他的特点是善于从细节中找出突破口——比如遗嘱形成的时间、立遗嘱人的精神状态、见证人的资格等,很多看似有效的遗嘱,他都能通过证据还原真相。
法定继承纠纷方面,他处理过多子女争产、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争议、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等复杂案件。他擅长在法律规定和家庭伦理之间找到平衡点,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不让亲情彻底破裂。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方面,他处理过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是否需要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问题。他帮很多当事人理清了“哪些债该还、哪些债不该还”的边界,避免了“继承一套房、背上一身债”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