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地区涉嫌刑事案件想要争取缓刑,需要严格满足《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的基本条件。缓刑是指法院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暂不执行所判处的主刑刑罚,通过设定一定考验期并附加监管条件,若考验期内遵守规定且未再犯罪,则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的制度。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条件包括: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还有对于特定人群比如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孕妇、已满75岁以上的老人,应当宣告缓刑。若有以下情况即使刑期小于3年,也难获缓刑:累犯:主观恶性深,法定禁止缓刑;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组织、领导作用者;暴力犯罪情节恶劣:如持械聚众斗殴、性犯罪;社区调查未通过:社区拒收或评估认为存在治安风险;拒不认罪或悔罪虚假:当庭翻供、隐匿赃款。当事人在缓刑期间,必须严格遵守: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管;②按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③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④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对于宣告缓刑的犯罪嫌疑人,缓刑考察期限,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如果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然需要执行。缓刑人员在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新犯或发现其他罪的,缓刑期满,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如果的家人涉嫌刑事案件被上海警方抓捕,家属切不可盲目等待,可以先咨询律师了解相关罪名的法律法规、刑事案件流程等问题,不要错过为当事人辩护的时机。对于刑事案件律师的介入,能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判决,也能够及时的为当事人进行辩护,争取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减刑缓刑等合法权益。如若有需要的话可以私信留言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