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的一个劳动争议的案件。这是一起员工以公司没有提供工作条件为由被迫离职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其他的劳动期间的待遇,而引发的一起劳动争议的案件。
这名员工在公司里工作的时间比较长,有十几年了。在公司工作的最后两三年里,因为工作岗位的变动与公司之间存在着比较多的矛盾,在其中一次与公司调整岗位的变动发生冲突以后,他就与单位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的事由有两点,一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其缴纳社会保险,在他刚入职的两年左右,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第二就是用人单位变更了工作岗位,他不同意,用人单位不让他入厂,他就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这个案件从劳动仲裁到一审法院又上诉到了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经常会因各种矛盾而引发劳动争议。我总结了一下,从春节到现在,每个月几乎每周都有劳动争议的案件开庭。其中有给劳动者代理的也有给法律顾问单位代理的。
站在不同的角度,就会理解一些人的想法和思路,所以看问题的角度,方式也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就不同。矛盾永远存在,就看如何解决它。有的人用了比较温和的方式,而有的却用了比较正式的方式,无论哪一种都有它的道理。所以说办理案件也是在办理人生。
如果您或您身边有正在经历劳动争议的亲友,可以来电咨询,会为您认真解答。